小说:痴情女苦追十五年,他竟请她筹婚礼,她转身嫁豪门
亲们,听我安利一本女频神作,简直是熬夜必备!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人物鲜活得仿佛就在你身边。女主的坚韧和智慧,看得我直呼过瘾,每次翻页都心跳加速。它不仅满足了你对爱情的甜蜜幻想,还穿插了职场斗争的紧张刺激。相信我,这本书一旦翻开,就停不下来,不看真的会错过一个亿的情感盛宴!
《系我一生心》 作者:绿亦歌
第一章:久别重逢
—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
(久别重逢,别说爱,就连恨也不剩下一点。)
1.
姚小同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北京刚刚入秋,他穿着一件黑色毛衣,称得他本来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惊艳。他微微低着头,密而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垂着眼,鼻梁高挺。他安静不说话的时候,好像时间都小心翼翼地停住了,生怕打扰到他。姚小同贪婪地看着那张脸,无法移开一点点目光。
他是偏英俊的那一种漂亮,好看得惊心动魄,近乎完美。
而他身边的女人,一边看着姚小同递过来的婚礼策划案例,一边甜美地笑着,说:“我想要办室外婚礼,我喜欢绿色,所以要很多很多茂盛的树,看起来生机勃勃,充满了希冀。玫瑰要香槟色的,要很多很多的气球,戴上戒指的时候要将它们全部放上天空,不会请太多宾客,都是对我来说重要的朋友,所以一定要精致周到……”
庄蝶口若悬河许久,终于发现自己对面的策划师似乎不在状态,庄蝶不得不停下来,十分不悦地嘟起嘴:“Hello?姚小姐?请问你在听我说话吗?”
“所以,”姚小同终于回过神,无比艰难地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刀割在她心尖,她却好似恍然不觉,只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要结婚了吗?连羽。”
连,“星旗映疏勒,云阵上祁连”的连,是他的姓。羽,“十指无定音,颠倒宫徵羽”的羽,是他的名。
所有认识姚小同的人都知道,连羽,这两个字,就是她的心魔。
姚小同最后一次见到连羽,已经是七年前。这七年来,她动用所有了的人力和资源去找他,所有人都劝她放弃。可是她偏不,她信誓旦旦地说着,就算宇宙爆炸,我和连羽,是一定会再相遇的。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连她自己都快忘记了,命里还有这样一场注定的重逢在等着她。
连羽啊。
坐在庄蝶身边英俊的男人终于抬起头,仿佛这才看到眼前的姚小同,他微微蹙眉,像是想起了什么不悦的事,他神色冷漠,说:“哦,是你。”
他淡淡地说:“好久不见。”
自十七岁一别,这么多年,倒真的担得起一句“好久不见”。
这样客套生疏的四个字,却终于一锤定音,敲打在姚小同心中,让她知道这不是一个梦境。
连羽,这是她的连羽!
就这样一瞬间,姚小同觉得心脏快要不能负荷,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眼泪跟扭开水龙头一样“唰”地流了出来。
“所以,”一旁的庄蝶神色复杂,伸出自己修长好看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指甲油,近乎挑衅的冲姚小同挑挑眉毛,“看来这是遇见旧人了?”
旧人这个词,被她用得颇是意味深长。
连羽早已收回落在姚小同身上的目光,继续翻着IPAD上的婚礼照片,毫不在意地向庄蝶解释:“以前的同学而已。”
庄蝶得意洋洋地看了姚小同一眼,忍不住扬起嘲讽的笑。
“而已?”姚小同怒极反笑,一边抹着啪嗒啪嗒落下的眼泪,一边说,“连羽,你怎么不向你未婚妻说说,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的青梅竹马,从小和你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做了你十年的同桌?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
“所以呢?”连羽抬起头,平静地打断了姚小同,与她双目对视。
“所以——”姚小同突然卡壳,她对着连羽漆黑的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久别重逢,别说爱,他就连恨也不剩下一点。就像是在提醒她,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彼此都不懂事,如今无意间再见面,和别的陌生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况且,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他们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过。
庄蝶继续玩弄着自己的指甲,嘴角保持着胜利的笑容:“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继续说吧,钱不是问题,我要一场完美的、盛大的、终生难忘的婚礼。”
去死吧你,姚小同在心中想,她咬牙切齿,恨不得抄起手边的花瓶向庄蝶砸去。
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庄蝶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她这二十多年,见到的美人实在不胜枚举,除了连羽,姚小同甚至对美产生了一种疲惫。可是在看到庄蝶的时候,还是眼前一亮。
庄蝶一头清爽的短发,皮肤和大部分女生追求的白皙不同,是健康的小麦色,她五官深邃,眼眸漆黑。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像是漂泊的旅人。但是她一开口,和外表的落落大方完全不同,声音像是挠人的小猫,甜美中带着让人愉悦的嗲。她和连羽并肩坐在一起,宛如璧人,浑然天成。
“对了,”临走的时候,庄蝶笑吟吟地回过头,张开手指欣赏自己的指甲,看也不看姚小同一眼,说,“我很喜欢你们设计的婚礼,也不用去问别家了,现在就可以签合同了,你们订金是怎么支付?”
姚小同气得牙痒痒,正准备摆出一副走好不送的表情,在旁边蠢蠢欲动许久的她的搭档孙大年抓准时机,赶紧递出不知道何时已经打印好的合同,忙不迭地说:“刷卡和付现都支持,支付宝转账也没问题。”
姚小同目瞪口呆:“等等!”
孙大年冷冷地斜视了她一眼,指了指自己,无声地提醒她,究竟谁才是“柒夏婚礼”的大股东。姚小同崩溃地闭上嘴。
而站在门边的连羽也身形一顿,神色复杂地看了庄蝶一眼。然后从容的打开钱包,从中抽出一张黑卡,递给庄蝶。庄蝶喜笑颜开,冲连羽做了一个飞吻的表情,然后行云流水地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姚小同怔怔地看着孙大年在那张纸上盖上红印。直到庄蝶和连羽大摇大摆地离开工作室,她才终于回过头来,抢过孙大年手中的合同,准备将它撕个粉碎。
“姚小同!”孙大年倒吸一口凉气,“放下!”
“你疯了吗?”孙大年白了她一眼,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抓起茶几上砖头一样厚的婚礼杂志,“这可是上百万的大单子,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你都输得这么明显了,还不紧紧抓住财神爷,让他赐你口饭吃?宝贝,没有爱情和男人,有很多很多的钱,总是好的。”
“老娘我不缺钱!”姚小同抓狂,蹲在地上,扯着自己的头发,“你知道他是谁吗?连羽!那是连羽!”
孙大年吹了一声嘲讽意味十足的口哨:“我知道,就是你那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初恋情人。瞧你那点出息哟,就是因为是连羽,你才更要把这单子接下来。”
“为什么?我找了他七年!七年!他突然冒出来!给我说他要结婚了!我还要眼巴巴给他策划婚礼,亲手把我的幸福拱手让人?孙大年,你第一天认识我?我给你说,他们结婚那天,我绝对要背着炸药包把酒店炸飞!我说到做到!”
孙大年斜视姚小同一眼,嘴角挂着明晃晃的笑:“小女孩,你真是太年轻了。这一行,婚礼前一天崩了的、婚礼当天跑路的、婚礼第二天打架进医院的,我真是见多了,还真的以为一场婚礼就是天长地久了?再说了,你七年都找不到他,他终于出现了,你就这么放人走了,就不怕他再消失个七年十年?这合同一签,接下来快半年时间,他是跑不了了。你不接,多得是人排队抢着接,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说你蠢,你还非说那叫天然呆。”
姚小同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在脑海里一句一句话的分析,发现孙大年说的都是至理名言。
“可是,孙大年,”她问,“爱人会走,誓言会老,天可崩地可裂,那在这个世界上,真的还存在一生一世吗?”
“是啊,”刚刚还滔滔不绝的孙大年忽然沉默,盯着面前的杂志彩页,一场布置在森林中的婚礼,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是爱人的吻,他轻声说,“所以我才会做这一行,因为我也想看一看,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伸手,去握刚刚摆在连羽面前的玻璃杯,杯中的水轻轻晃动,他一口未喝。她的眼角尤有泪痕,玻璃杯中的水折射了阳光,落在她的眼里。
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想,她曾经以为,跟在连羽的身后,笑嘻嘻地大声叫他的名字,“连羽,连羽……”,而他终于不耐烦地回过头,扯了扯书包的肩带,等她小跑上来,那样就是永远了。
2.
孙大年说错了一件事,接了这单败心情的活,姚小同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之后每次来工作室讨论婚礼的细节,都只有庄蝶一个人。她要求多得要命,一场婚礼,要换七套礼服。
“不嫌麻烦吗?”姚小同第一次遇到这么作的。
庄蝶笑了:“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姚小同在心底默念“忍字头上一把刀”,把手中的钢笔捏得咯吱响。
姚小同深呼吸一口气:“酒店定了吗?日子定了吗?”
“定了,”庄蝶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
姚小同的手顿了顿,笔在记事本上戳了一个很深的印子。九月的最后一天,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这么说来,”姚小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羽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庄蝶斜睨了姚小同一眼,理所当然地说:“他当然是努力工作去了,不然拿什么养我?”
孙大年在一旁看着火药味十足的两个人,赶忙出来打圆场:“那请问庄小姐,您和新郎之间有什么纪念意义的照片或者视频吗?我们到时候会用大型的投影播放出来。”
庄蝶蹙眉:“必须要这个环节吗?”
“一般来说是的,”姚小同垂下眼帘,“毕竟是最珍贵的回忆。”
“珍贵的回忆,”庄蝶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又为何要与人分享?”
姚小同咬牙切齿:“顾客的需求才是第一,这个看您的想法。”
庄蝶抠了抠指甲,说:“你把时间留出来吧。”
姚小同这才发现,她的指甲很好看。不是那种俗气的贴钻,丝绒的质地,上面有碎碎的星光,姚小同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色系叫星空。
浩瀚星空。
庄蝶看到了姚小同的视线,扬起手指,笑了笑:“喜欢?”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庄蝶得意洋洋,侧过头去给孙大年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这款星空。”
姚小同居然连反击都找不到突破口。不过庄蝶靠着舌战胜过姚小同得来的愉悦心情,让她很快和工作室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宜。姚小同这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让孙大年十分感动。
庄蝶走后,孙大年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要不今天特准你提前下班?”
姚小同惊奇道:“你这话说得,就跟我准时上过班一样。”
孙大年白了她一眼,说:“狼心狗肺。”
姚小同大呼:“我还狼心狗肺?孙大年,我都快把心卖给工作室了!”
3.
大概是姚小同赶上了二十四岁本命年,命犯孤煞,大事没有,小事连连,好不容易放个周末,也没能过得安生。
姚小同在工作上遇到一个横刀夺爱的庄蝶,心情郁结,打电话约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去KTV。她走大街上,正思考着要不要去趟大觉寺烧香拜佛,忽然觉得被人从身后狠狠拉了一把。等姚小同反应过来自己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被人抢劫了,对方已经跑出十来米远,姚小同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拿出当年在学校短跑亚军的风范,一咬牙冲了上去。
可是对方紧接着就跳上了一辆摩托车,“突”的一声如离弦之箭冲走了。姚小同看着那道背影,再摸摸自己空荡荡的身侧,“哇”的一声,哭了。
晚上的饭局,姚小同的好友们纷纷赶来,无论男女,都向她发出真诚的贺电。
“可以啊,姚小同,姐妹儿长这么大没被人抢过,你这也算是开先河了。”
“哎,姚小同,他抢你的时候,你怎么就没问他,知不知道你爸是谁呢?”
姚小同没理她们,一边钳着螃蟹腿一边哭。
哭得众人都受不了了:“大小姐你抽什么风,不就抢你一个包吗?又不是抢你的人,你怎么哭得跟失恋一样。”
“你们懂什么!”姚小同看着眼前白花花的蟹肉,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根本不是包的问题!那个包里装着我初恋情人送我的钥匙扣!”
“噗——”有人口中的鱼翅直接喷了出来,一群人笑得前俯后仰,“初恋情人?姚小同,我已经好多年没听到过别人用这么老土的词了。”
见姚小同没说话,坐她对面的人端着高脚杯碰了碰她面前的杯子:“喂,姚小同,你没事吧?”
“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吗?”姚小同翻了个白眼。
不知道谁小声地问了一句:“你那个钥匙扣,难不成,是连羽送的?”
一屋子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姚小同身上,大部分都是不敢相信。姚小同也不明白他们都在惊讶些什么,是惊讶自己还留着连羽的东西,还是惊讶……连羽竟然送给过她东西?
姚小同张开嘴,想给她们说,连羽回来了,可是庄蝶的脸在她脑海一闪而过,把她的满心喜悦击个粉碎。
“算啦,别想了,不就是个钥匙扣吗?重新买个就是了。”有人伸过手搂住姚小同的肩膀,将话筒递给她,“来来来,唱歌。”
不知道是谁点的歌,陈奕迅的《不如不见》,“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
姚小同才唱了一句就难过得唱不下去了,触情触景,都是伤情。
这时候,忽然有人拿起话筒,帮她接了下去:“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
姚小同抬起头,看到了坐在角落里,心不在焉地拿着话筒的舒秦。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在心里嘀咕,谁把这尊大佛请来的?
一曲歌毕,姚小同战战兢兢地走到舒秦身边,给他敬了一杯酒:“舒大少爷,好久不见。”
舒秦摆摆手:“是我不请自来。”
“怎么,有事?”
“姚小同,”舒秦漫不经心地看着姚小同,晃着杯子里的酒,随口问道,“阮丹丹什么时候回来呢?”
姚小同尴尬地“呵呵”干笑了两声:“她欠你钱呢?”
“没。”
“那就好。”姚小同松了一口气。
“她没给你说?”舒秦奇怪地看了姚小同一眼,“她母上让她来我这边上班,她死活不肯,你帮我去给她说声呗,商量好了再说,别来我这闹得我头疼。”
姚小同诚惶诚恐:“是是是,一定把话带到。”
第二天一觉睡到中午,姚小同觉得头疼得厉害。她没拉窗帘,整个房间光线很暗,她呆呆地坐起身,想起昨天弄丢钥匙扣的事,心里又忍不住地发闷。
那是《向左走向右走》漫画的周边,几米算是她和连羽之间鲜有的聊得来的话题。有一次放学,在路边的小摊上看到有卖情侣钥匙扣,是书中最经典的一个画面,两人在镜子一样的湖边,拉着各自的行李,一人向左,一人向右。姚小同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嚷嚷着让连羽买来送给她。她还抢了代表男生的那个,因为上面吊的环是蓝色,她喜欢蓝色,剩下粉红色的女生那半边给了连羽,想必他也没有用过。
想起来一些回去的事,姚小同总算脑袋清醒了,转过头看了看墙上的日历,突然“啊”的一声大叫起来,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
这可是她近期内唯一的一件喜事,她的发小阮丹丹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瑞士学成归国,她早就答应了要去接机,要不是昨天舒秦提到这件事,她还真的差点给忙忘了。
这天下午,姚小同买了一大捧恶俗鲜艳的玫瑰花,早早地上了机场路。阮丹丹在电话里给她说过了,这次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作为娘家人,姚小同对阮丹丹男朋友的好奇明显大过于和闺蜜的重逢。
和自己命途多舛的感情不一样,在姚小同看来,阮丹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帆风顺得过了头,她永远在游戏规则以外,不动情,不动心。
首都国际机场永远人山人海,把生离死别上演得如同家常便饭。好在航班按时抵达,姚小同像个傻子一样,捧着一大束玫瑰花,香得她自己都连打喷嚏。
阮丹丹和她的男朋友许念从机场走出来,姚小同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还戴墨镜呢,姚小同在心底暗自吐槽自己的闺蜜,以为自己大明星呢,拽什么拽。
理智虽然在提醒着她要淡定大方,可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姚小同忍不住兴奋地向阮丹丹冲上去,一把抱住她,顺便将手里的玫瑰砸了她一脸。
阮丹丹好不容易将一脸的玫瑰花从头发上扒下来,嫌弃地看了姚小同一眼,然后指了指自己身边男友:“来,介绍一下,这是许念。这是姚小同,姚大小姐。”
姚小同抬眼打量许念,穿着黑色T恤的男孩子,看起来很温和清俊,阮丹丹说他是学艺术设计的,姚小同向来对学艺术的人有好感。于是她伸出手,露出阮丹丹口中标准的姚式二百五微笑:“久仰大名,我是姚小同。”
然后下一秒,姚小同整个人忽然神色一变,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愣住。同时,她的脚下一滑,姚小同只顾得上“啊”的尖叫一声,就已经一个趔趄,给扭到了。
阮丹丹被吓了一跳,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她,才不至于让她当众摔倒。阮丹丹没好气地翻着白眼:“姚小同你抽什么风,我们这才一年没见啊。”
姚小同不说话,眼睛眨了眨。阮丹丹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只见一名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逆光而来,风度翩翩,好似踩在时光的河中,朔流而上。
连羽一直走到了她们身前,拍了怕阮丹丹身上男友许念的肩膀,微笑着说:“欢迎回国。”
然后回过头,仿佛此时此刻才看到了站在一旁眼巴巴看着他的姚小同,连羽蹙起眉头。
“你……”连羽欲言又止。
偌大的北京城,当初是怎么也遇不到,如今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巧合。只是为时已晚。
命运真是喜欢捉弄人。
4.
自机场与连羽偶遇,姚大小姐激动得扭伤了脚后,她兴高采烈地请了假。终于眼不见心不烦,暂时摆脱了庄蝶的魔爪。
姚小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厚厚一大块石膏绑在腿上,死皮白赖地在医院伤了大半个月。可尽管如此,她等的人还是连个影都没有露。
“你有让许念把医院地址告诉他吗?”姚小同越想越不甘心。
阮丹丹冲她翻了个白眼,削了个苹果给自己吃:“姚小同,我觉得你还是算了吧,感情的事,勉强不来。”
“我哪里勉强了,我和连羽多有缘分啊。你单身这么久了,突然给我带这么一个男朋友回国,恰好他和连羽又是好朋友,这几率得多小啊。再说了,世界上六十亿人,怎么偏偏就我俩相遇了?”
“是啊,你怎么不说楼下食堂送外卖的大叔,你和他都连续相遇二十天了。”阮丹丹冲姚小同翻了个白眼。
姚小同鼓着腮帮子,不说话了。阮丹丹一口一个脆苹果,一边吃一边摇头:“出息啊,姚小同。”
姚小同一把抢过她手中的苹果:“不许吃!让你打听的事呢?”
“没得吃还想我帮你做事儿呢?”
姚小同想了想,纸擦了擦手中的苹果,擦得亮成亮成的,塞给阮丹丹:“小心噎死你!”
阮丹丹乐不可支:“姚小同,你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见姚小同不理她,眼巴巴地支着头望着门外,阮丹丹叹了口气:“好啦,帮你打听了,他大学毕业之后出来当艺术品修复师,有个工作室,一直都在北京。”
“艺术品修复师,”姚小同想了想,“听起来真是拉风死了,挺适合他的……他一直很喜欢这些。”
“当然拉风,”阮丹丹白了她一眼,“想当年我爸妈吵架,把老爷子摆书房的一个古砚台磕了,找修复师补了一下,直接补掉我妈一部车的钱。”
姚小同心领神会:“你是让我去把我家那些瓶瓶罐罐摔了?”
阮丹丹被气得吐血:“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
姚小同淡定地点点头:“我觉得你这个思路不错,这样子我就可以见到他了。”
阮丹丹都要崩溃了:“停!不要再想了!你想被你爸打断腿吗?千金买笑也不是你这样的啊。”
“那是哪样的?”姚小同好奇地问。
阮丹丹彻底没话说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阮丹丹再次斟酌着开口:“小同,他一直都在北京……这北京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你找他很难,但是他找你却很简单,可是他从来没有来找过你。你有没有想过,他……根本就不想再见到你?”
“而且……他不是就要结婚了吗?今年秋天。”
说到最后,阮丹丹看着姚小同的样子,都觉得于心不忍。姚小同低下头,不说话。夕阳的余晖落在她的病床上,把房间分割成碎碎的许多块。
姚小同最后是被阮丹丹活生生踢出了医院。
“说好的,帮你搞到地址,你就别在医院装病号了,赶紧点把床位腾出来。”
“知道了……”姚小同把声音拉得老长。
“摔古董的事儿你就别琢磨了,缺德啊。”
“撬墙角的事儿你也悠着点,缺德啊。”
姚小同摆摆手,表示知道了。
“对了,”阮丹丹皱眉,“听说你一直没回过家,你和你爹还那样呢?”
“女大不中留嘛。”姚小同“嘿嘿”一笑。
“算了,”阮丹丹说不过她,“快收拾一下,跟我走了,我今天预约了一家日料,等了好久的位!回国之后就一直心心念这,快陪我去吃!”
姚小同万万没想到,就在阮丹丹定的日料店里,她再次遇到了连羽。
餐厅临着湖边,回廊两旁种满了樱花,花期早一些的几株已经开了。姚小同和阮丹丹脱了鞋,穿着袜子走在木质地板上,转角处有人走过来,阮丹丹立刻停了下来,姚小同后知后觉地望过去,便看到了连羽。或者说,是连羽和他身边的庄蝶。
庄蝶这天穿着一件米色的阔领毛衣,配了一双羊绒短靴。她走在连羽身边,见连羽停下来,便也跟着望过来。
庄蝶和连羽的事,姚小同心中一直不肯承认是真的。这也是她第一次在街上碰到两个人约会,冲击太大,姚小同愣在原地,根本回不过神来。就连一旁的阮丹丹,也是一脸懵懂。
还是庄蝶看到了,笑着说:“哟,真巧。”
可不是吗,姚小同无比嘲讽地想。
阮丹丹先反应过来,腔调要拿捏上,于是平平淡淡地“嗯”了一句。
打过招呼后,连羽大概是觉得姚小同和阮丹丹都没什么值得介绍的,点点头,与她们擦肩而过走了。姚小同在心底松了一口气,觉得这样对谁都比较好。
虽然事实是这样,可是等进了包间,姚小同突然把包往地上一扔,忍不住骂出了声。
“怎么了?”阮丹丹无比同情,“吃醋了?”
“不是!”姚小同一脸铁青,忍不住扯着自己头发大喊,“我和她撞包了!”
对女人来说,和情敌撞包,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阮丹丹弓着腰笑,盘腿在地板上坐下来,将菜单递给姚小同:“别怄气了,等会就去买个新的。”
“你懂什么!”姚小同一肚子的火正好没出发,“是可忍孰不可忍!”
阮丹丹懒得理她,叫来服务生,自顾自点了餐。姚小同也只好盘腿坐下来,又点了两瓶清酒。
距离她第一次喝酒,已经有十年的时光了罢。那时候是冬天,连羽的画得了国际大奖,她趁着学校放假,去外边买了几瓶白兰地扛到他家里为他庆祝。她还煞有介事地去厨房折腾了一整天,给他做了庆功宴,可结果呢,筷子还没动几口,她先喝了几口酒,不胜酒量,莫名其妙地醉了。
后来她半夜迷迷糊糊醒来,在连羽家客房里,她推开门去找他,看到他还坐在饭桌前,一点一点艰难地把她做的菜全吃光了。
她酒才刚醒,整个人迷迷糊糊,问他:“你这是干什么?”
连羽没回答,倒了一杯一早就准备好的醒酒茶给她。姚小同赤着脚端着茶杯,连羽看了她一眼,坐下来拿起筷子继续吃。
别人都说连羽对她不好,可是好不好,真正明白的人只有她自己。
回忆那样长,思念这样短,绕来绕去,绕不开的人,始终还是他连羽。
阮丹丹夹起一片北极贝,叹了口气,给姚小同说:“你不要难过了。”
“我还是觉得是在做梦,”姚小同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连羽真的会爱上一个人,然后和她结婚?不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事,”阮丹丹说,“生老病死,结婚生子,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天,接受现实吧。”
“要是有一天,你爱的人要结婚了,新娘不是你,你也能这样坦然的接受现实?”
阮丹丹笑起来,她是出名了的好看,眼角像有桃花开,她说:“我能。”
“小同,我们都不是小孩了,如果真的有一天,和所爱之人走到了穷途末路,相忘于江湖的那一步,那一定不是错过,”阮丹丹放下筷子,看着姚小同,“是罪有应得。”
吃过饭,阮丹丹买单的时候,服务员却说:“连先生已经把单签过了。”
“嘿,有意思,”阮丹丹说,“就当是给我洗尘接风了,走,陪你买包包去。”
因为是工作日的下午,姚小同爱去的那家奢侈品店里没有什么客人,偌大一家店铺,零星地摆着包和鞋,净是璀璨的灯光。大概正是因为人少,所以一进门,姚小同就看到了导购小姐手上的包。
她“咦”了一声,问:“这么巧,我上个月来,你们还说国内没上这款。”
“是啊,”对方笑了笑,“这是今天才上的。”
姚小同心情立即好了不少,说:“给我试试。”
导购小姐抱歉地回答:“不好意思姚小姐,这只包已经被前一位客人买下了,您要不然看看别的?我们这次还上了一款手拎包,整个北京也就这么一只。”
姚小同瘪瘪嘴,随口问道:“谁啊?”
导购小姐没吭声,可是正巧有店员从储物室里走出来,问:“小姐,您看这个颜色合适吗?”
姚小同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坐在沙发边上试鞋子的女人也抬起头,四目相对,竟然是庄蝶!姚小同一下子就知道了买包的那个人是谁了。
她一口老血,差点没当场血溅三尺。这一刻姚小同觉得,可能这个庄蝶,真的是上天派来克她的。
阮丹丹见了,也是一愣,回过头意味深长地打量姚小同:“今儿我算给见识到了,狭路相逢勇者胜,姚小同你人生可处处是惊喜。”
姚小同没吭声,忽然有些性格恶劣地想,这包她还就非要不可了。
可她的恶意还没来得急扩散,庄蝶已经先开口了:“哟,姚小姐,真是有缘,看来我们的眼光很相似嘛。”
正好另外一名店员拎着包装好的包走到庄小姐面前,毕恭毕敬的说:“庄小姐,这是您的包。”
“等一下!”姚小同翘起二郎腿,“那个包,我要了。”
“这……先生已经付过款了,”店员一脸窘迫,“也只剩下这么一个了。”
“哦?”姚小同心中一怔,自然是猜到了店员口中的先生是谁,提高了音量,“连羽?出来!”
她话音刚落,刚刚接完电话回来的男人走进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中心的姚小同。阮丹丹事不关己的抄起手,心想今天出来免费看了这么多热闹,还真是赚了。
那个包横在两个女人之间,谁也没有动。两个人齐刷刷地抬头看向连羽。连羽愣了一下,然后马上反应过来了现在的状况。姚小同一动也不动地盯着他。
下一秒,连羽开口对庄蝶说:“东吴,别闹了。”
然后他走到姚小同的面前,将包包递给她,说:“没记错的话,你正好这个月生日,我欠你一个生日礼物,生日快乐。”
红色的鳄鱼皮,光泽度很好,这款包很保值,再隔个二三十年,就算有一天她家道中落,身无分文,放在古董市场里,也能卖个好价格。
店里灯光绚烂,店员笑意盈盈,一切都是美好的,如同电影里的画面。
姚小同伸出手,接过连羽手中的这只包,轻声说:“谢谢。”
离开了步行街,姚小同和阮丹丹走到地下停车场,坐在车里,姚小同一句话都没有说。
“怎么了?”阮丹丹奇道,“我觉得今天连羽对你态度很好啊,还战胜了你的情敌,你怎么还一脸闷闷不乐的?”
“不是这样的。”
姚小同转过头,怔怔地看着阮丹丹,她难过的说:“你难道没有看出来吗?她是自己人,而我,只是一个外人。”
她是自己人,所以是宠溺的“别闹了”。而自己是外人,所以他彬彬有礼,客套生疏。
第二章:一个人的婚礼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
1.
第二天姚小同上班,脸上明显挂着四个字“不在状态”。
“又是怎么了?”孙大年嗑着瓜子问她。
姚小同有气无力,把昨天自己的丰功伟绩给他讲了一遍。
“不过当时连羽叫她的名字很奇怪,什么东吴。”
“我看过她身份证,是叫庄蝶,可能是小名吧。”孙大年说。
“哼,”姚小同抓狂道,“我也有小名!”
“是吗?”
“小小同!!”姚小同举起手,脸上肉堆在一起,故意卖萌道。
孙大年一阵恶寒。“等一等,”孙大年说,“东吴?”
“怎么?”
孙大年放下手中的瓜子,用纸擦了擦手:“我知道这个庄蝶是谁了!”
姚小同不明就里:“谁?”
孙大年十分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拍了拍她的肩膀:“门泊东吴万里船,她就是东吴。”
姚小同还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孙大年拿出手机,在浏览器上搜索了“东吴”两个字,然后递给姚小同:“东吴是她的笔名,出道很早了,每一本书都很畅销,咦,这张照片拍得真是好看。写爱情小说的吧,我有个表妹是她的粉丝,老是东吴长东吴短的,我刚刚才反应过来。”
姚小同翻了个白眼,不屑一顾的样子,又忍不住去偷瞟孙大年的屏幕:“嗤,有什么了不起。”
“你完了,姚小同,”孙大年同情的看了她一眼,“论长相没有人家美,论身材没有人家好,就连才华也差太多,你拿什么和她比?你的天然呆吗?哎,人家粉丝一人一滩口水都能淹死你。”
“孙大年!你到底站哪边的!”
“当然是你这边!”孙大年义正言辞,“我建议你还是去炸婚礼现场吧。”
姚小同终于一把抢过孙大年的手机,手指往下拉,一目十行,看着庄蝶的资料。
脑海里,响起的却是阮丹丹说过的:“生老病死,结婚生子,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天,接受现实吧。”
如果他所爱的那个人,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低俗脑残,没品位?
“不就是一个写书的吗!”姚小同咬牙切齿,“我也——”
“你也?你也什么?”孙大年好奇地看她一眼,“你也写书?”
“不是,我也——”姚小同欲言又止,扯了扯自己的头发,“算了。”
然后她站起来,抓起钥匙就往外跑。
“诶诶诶,上班时间呢,你干吗?”
“买书!”姚小同咬牙切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半个小时后,姚小同抱着厚厚一叠书走出书店,她买下了东吴所有的书,包括再版的,精装的。
“有我这样的情敌,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姚小同心想。
既然都已经翘了班,姚小同打算顺路去不远处的一家蛋糕店买点曲奇饼干。她站在马路上,望着对面,耐心地等着红绿灯。在这个时候,姚小同余光看到了转角处的一对情侣,两个人穿着和身材都十分打眼,姚小同便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不打紧,姚小同发现,那个女人,不正是庄蝶吗!庄蝶和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男人身材高大,穿着亚麻色的毛衣,庄蝶仰起头,不断地在说什么。
男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庄蝶的头发,然后转身走了。
绿灯亮,姚小同怔住,看着庄蝶,她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姚小同立即走上前,试图叫她的名字:“庄蝶?”
女人回过头,确实是庄蝶。她没有化妆,素颜看起来像是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这是什么情况?姚小同当场傻了眼,现场捉奸?
“庄蝶!”姚小同怒道,“你这个骗子!”
庄蝶却一点没有被人撞破的尴尬,无所谓地擦了擦脸上泪,一脸从容地看着姚小同,眉毛上挑,一副你奈何我的样子。
“你!”姚小同气得不行,“你太不要脸了!”
“你看到了?”庄蝶问。
“废话!”姚小同说,“亏连羽对你这么好,你还说什么要办一场让人终生难忘的婚礼,你真让我恶心!”
“小姑娘。”庄蝶终于笑了起来,摸出一根烟,利索的点燃,像是变了一个人,“我到底哪一句话说过,我要和连羽结婚?”
“那你……”
庄蝶转过头,直直地看着姚小同,她的眼珠颜色很黑,看起来无欲无求,让人捉摸不透,她吐了一口烟圈,说:“这场婚礼,没有新郎,只有我一个人。”
“我其实挺喜欢你的,”庄蝶笑着说,“忍不住想逗逗你,希望你原谅。看到你,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
“我……”姚小同只觉得五雷轰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不知道要如何应对,她不知所措,说话结结巴巴, “可是婚礼的钱是他刷的卡。”
“我之前有一笔钱放在他那,让他帮我做理财,这也是我那天让他跟我一起去你们工作室的原因。”
姚小同沉默不语,在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真实性。失而复得后再失去,才是最让人痛苦的一件事。
庄蝶看着她纠结的样子,想了想说:“还有件事,本来不想告诉你。”
姚小同一下子就猜到了:“和连羽有关?”
“嗯,”庄蝶斜睨了她一眼,说,“我和你之间,除了连羽,还有什么可以说的?”
庄蝶打开挎包,从里面摸出一张照片,递给姚小同:“他非砍了我不可,但是管他的呢,你自己看着办吧,就当是给你赔礼道歉。”
姚小同不明所以的接过来,发现照片上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大门,背后写了地址,是庄蝶的字迹。
“什么意思?”
“好奇的话,自己去看看咯,”庄蝶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事……但是,姚小同,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能确定,这个人,还是你当初爱着的那个?”
“这很简单,”姚小同接过照片,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因为他是连羽。他变成什么样,我就爱什么样的他。”
庄蝶没有说话,直勾勾地看着姚小同。
过了一会儿,一直到那根烟在她手头燃尽,她把烟头杵在墙上按灭,突然开头道:“你知道我婚礼为什么要订在九月三十号吗?”
庄蝶靠在墙上,单脚抵着,眼睛望着天空,好似看见了很远很远的一个人,她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我失去周嘉梧。”
“周嘉梧……是刚刚那个人?你们为什么会分开?”
在庄蝶解除了“情敌”这个身份后,姚小同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甚至忍不住有点同情她。
“为什么?”庄蝶瞟了一眼姚小同怀里抱着的自己的书,不满地说,“年纪轻轻的,哪里来那么多为什么?”
“性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劣,”姚小同说,“失恋都这么不可爱。”
“喂,小丫头,好好给我办婚礼,”庄蝶回过头瞪了姚小同一眼,“不然我真的把你的连羽哥哥抢走。”
“不可能。”姚小同头也不回,“连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2.
过了两天,连羽发现自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他住的小区偏离主干道,安静不吵闹,绿化和环境一流,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年轻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价格过于高昂,是单身公寓中的奢侈品,入住率不高,所以连羽对面的房子一直都是空着的。
搬家的工人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了,可见此人东西实在很多。
连羽侧身让过放在走道上的衣橱,结果突然从衣橱后面冒出个人头,姚小同笑嘻嘻地对他说:“嗨。”
姚小同这天扎着高高的马尾,显得神采奕奕。一瞬间,好似时光流转,回到十七岁那年,她站在教室门外,大声喊他的名字。
“连羽……连羽……”
连羽实实在在的吃了一惊,这些年,他从来都是波澜不惊,就连庄蝶都说他是面瘫脸,天塌下来也还是从容不迫。
“你……”连羽皱眉。
“惊喜吧?开心吧?”姚小同自顾自地从衣橱后走到连羽面前,咧嘴一笑,“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
姚小同生来就有自嗨的天赋,而且每次发作起来,都让人想怀疑世界,又不忍心打断她。
连羽无可奈何地揉了揉眉心:“姚小同,你怎么一点都没变。”
“是啊,”姚小同笑嘻嘻地接过话,不羞不臊地说,“我依然爱你。”
连羽被她噎住,顿了顿才继续说完:“……依然自以为是、理所当然地打扰别人的生活。”
姚小同愣住,过了三秒,又换上那副厚脸皮的嘴脸:“那是别人,不是你对吧?”
“不,”连羽朝电梯走去,漠然地与她擦肩而过,“我也很讨厌。”
连羽是去工作室取他的下一个工作。一个裂开的清朝瓷碗,从缠枝秋葵的中央断开,就算是碎掉,也有一种美。
连羽工作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要保持绝对的安静,一丁点的吵闹都不行。通常来说,都是顾客将东西送到工作室,他再取回家,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住的地方。
他的助理有一次开玩笑,说他过的是与世隔绝的生活。其实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他并不讨厌这个世界,但是也无法热爱它。
这天,连羽在工作室待了很久。期间许念给他打了一通电话:“晚饭有安排吗?”
连羽顿了顿:“有。”
其实并没有。那天下午,连羽就一直待在工作室里发呆,也不愿意参加同事们的聚餐,也不想回家。等到天黑下来,他才不得不回去。连羽一个干净利落的倒车,将车稳稳当当停进车库,车灯照在对面的墙上,他趴在方向盘上,电台在放一首老歌,王菲的《红豆》,“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连羽皱着眉头,恍惚地想起来,这是姚小同最喜欢的曲子。那时候她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边荡着腿一边轻轻地哼:“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连羽关了电台,揉揉太阳穴,强行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拔掉车钥匙回家。关门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他回头望了一眼对面的防盗门,明亮的灯光下,屋门紧闭。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连羽正好洗完澡,拿着浴巾在擦头发。“叮咚——叮咚——”,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紧闭的防盗门,猜到了来人是谁。
连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可是门铃声生生不息,他不得不走上去,给姚小同开门。
果然,门外他的新邻居正端着一碗刚刚煲好的汤笑得一脸谄媚:“快尝尝,我第一次做呢。”
“姚小同!”连羽冷冷地瞪着她。
姚小同一副浑然没听到他的警告的样子:“快点端一下,我端不动了,要掉下去了,快点快点,好烫好烫。”
连羽只得伸出接住她手中的瓷锅。只见姚小同狡黠一笑,大功告成般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哎呀,这下你可要端好了,我走了。”
然后一溜烟跑回对面屋子将门砰的一声关上。
留连羽一个人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连羽莫名其妙地盯着手中热气腾腾的鸡汤,瓷锅也隔不了热,手柄很烫,他只能回屋走到厨房里先将汤放下。
连羽抬了抬手正准备将汤倒掉,最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油,鸡汤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散出来。连羽不知为何突然停下来,叹了口气,又将瓷锅重新端回桌子上,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来。
暖橘色的吊灯从头顶落下光线,照得一室清冷,只听见汤匙轻轻的声音。
连羽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昨天,昨天的昨天,昨天以前的几百上千个夜晚,他都是一个人,和着夜色自顾自,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孤单落寞一类的词语。
这种表面的平静,姚小同只用了一碗鸡汤就打破了。
味道倒是不差,连羽想。
换成别人可能还是知道,但是他连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姚小同是真的含着金钥匙出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样一锅像样的鸡汤,大概是真的下了功夫。
连羽含着口中的汤,一时觉得有点盛情难却。她真是,一点都没变。头发上的水还未干,有水珠顺着连羽的发丝,经过他修长的脖子,慢慢滑下,晶莹剔透。
而他的对面,北京城的高楼大厦灯光璀璨,映得黑夜都成了白昼。这样大的城市,这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着,忘记过往,不知今夕是何年。
夜夜不眠。
3.
姚小同就这样在连羽的对面住了下来。
这个公寓的位置和她的工作室南辕北辙,每天天还没亮就要爬起来开车上班,好在姚小同甘之如饴,而且孙大年从来不打她的卡。
没活干的时候,姚小同就和孙大年两个人在工作室嗑瓜子,看偶像剧。孙大年是设计专业出身,接活其实很挑,他的梦想是一年一办一场婚礼,一场梦中的婚礼。
“那剩下的时间呢?”姚小同问他。
“养我的多肉啊。”
“你无聊不无聊?每天就对着你的多肉拍照。”
“你懂什么,”孙大年苦口婆心劝她,“生活多美好,不要沉迷爱情。”
而姚小同带给他的关于庄蝶婚礼的真相,让他差点一个剪刀错将他的多肉剪成两半。
“什么?没有新郎?”
“她说的,”姚小同吞了吞口水,“她的爱情,一生一次,一次一生,所以要一场盛大的葬礼。”
一场告白,一场告别。
孙大年沉默半晌:“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还真有那么一点像。”
“她也这么说,”姚小同翻了个白眼,“脸皮真是够厚。”
孙大年将设计稿从电脑里调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忽然笑起来:“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我本来以为,少一个新郎,设计稿会大改,但是发现其实基本上没有影响。可能婚礼,原本就是献给女人的一场仪式。”
“既然这样,臣妾可以告退了吗?”
孙大年的工作室叫“柒夏婚礼工作室”,目前手中最大的单子就是庄蝶这一桩,但是筹备时间还有大半年,初步的沟通也已经完成。姚小同写了封言辞诚恳真切的报告信,申请没活的时候就不坐班了。开始一心一意守在连羽家对面,虎视眈眈。
这不,连羽才刚刚回家,门铃声又响起来了。
连羽十分恼怒,可是不开门又不行,因为姚小同从来不知道放弃两个字如何写,她会一直锲而不舍,让他不得安宁。
连羽刚一打开门,一个黄色的身影就向自己猛地扑来,连羽措手不及,倒退两步,看清楚挂在自己身上的生物后,终于笑了。
这是一只体型肥胖的金毛,眼睛又圆又亮,像是天上的星星,看到连羽,它很是兴奋,一直不停地摇动尾巴。
“西西?”
连羽笑着将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蹲下身,和它齐平,不停地挠它的下巴。
楼道的阳光星星斑斑落下来,罩在一人一狗身上,站在一旁一直沉默的姚小同忽然鼻子一酸,开口说:“你终于笑了。”
连羽这才将目光转到她身上,和眼前的金毛嬉戏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伸手环抱住大狗的脖子,顿了一下,才说:“它一直在你那里?”
姚小同轻轻地“嗯”了一声,一跟着蹲下来,顺着这只叫西西的金毛狗的毛,眼睛却直直地看着连羽:“你走了之后,我在你家找到了它,它一个人守在门口,不吃不喝,一直在等你回来。”
连羽喉结微动,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的大狗,低声说:“对不起。”
他的对不起不是说给她听的,他从未有过对不起她的地方,反而是她,亏欠他良多。
姚小同看着他的眼睛,钝钝地重复道:“它一直,一直,在等你回来。”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被无限拉长,连羽垂下眼睛,避开了姚小同的目光。
明亮的走廊上,安静得只听见西西不停吐着舌头的声音,它开心得“汪汪”叫着,尾巴一甩一甩,这才是久别重逢。
西西谐音“习习”,把连羽的“羽”字拆开来,这个名字,自然是姚小同取的。
那年他们还是才十六岁的少年,穿一件T恤,外面罩一件羽绒服就能硬着脖子扛下一整个漫漫寒冬,年轻得让人羡慕。
连羽五岁就开始学美术,请的都是国内知名画家给他当老师。不过连羽自己也很有天赋,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有年冬天,他想去故宫边上画速写,大雪中的故宫,白雪与红墙青瓦交映生辉,是谁都不愿错过的美景。
那时候姚小同就和现在一样了,整天跟着连羽屁股身后,恨不得化身成八脚章鱼,贴在他的背上。连羽拗不过她,只得带她一起出去。
说是在大冬天画速写,他们条件却完全不艰苦,坐在故宫里的私人会所里,室内的暖气开着,哪管外面天寒地冻,雪花乱舞。姚小同其实也是懂事的,连羽画画啊,干正经事的时候她从来不去打扰,自己趴在窗户上,睁大了眼睛欣赏外面的景色。
远处茫茫一片,故宫内一片寂静,让人觉得好似时光流转,回到了千百年前,青天白日,太平盛世。
连羽一直画到黄昏,雪渐渐小了,连羽和姚小同在会所里随便吃了点晚餐,姚小同还要了一份冰淇淋,冷得她直打哆嗦。吃完饭,姚小同不想那么早回家,边央求连羽:“我们在外面走会儿好不好?就当饭后散步了。”
他们都是少年,都不想一天到晚被关在家里,再加上连羽也舍不得这样美的景色,便难得的同意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两人都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一阵细细的“呜呜”声,姚小同问他:“这是什么声音?”
“估计是被抛弃的流浪猫狗。”
最后是连羽先发现了被丢弃在树丛边的小狗,才出生没多久,巴掌大小,裹着泥土和雪,可怜兮兮地呻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姚小同“啊”的轻呼了一声。
连羽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狗裹起来,小狗的声音断断续续,两人赶忙跑回会所。一屋子的服务员经验比他们丰富,赶忙放了热水,先给小狗洗个澡。甚至还赶忙打电话,也不管是晚上还是下雪,叫来兽医,给它打了一针,情况才慢慢好转。
剩下的问题,就是这只小狗要怎么办。连羽和姚小同家的司机都在外面等着,连羽轻轻摸了摸小狗的头:“金毛是吧?反正家里空,我来养吧。”
连羽说到做到,每天带着它遛弯散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他这人本来有点洁癖,却也允许西西爬上他的床和他一起睡。
“连羽,”姚小同的爱意和仰慕全部写在了脸上,“你真是个善良的人!”
连羽一身恶寒,使唤着自家金毛:“西西,咬她!”
西西却不动,歪着头看连羽。西西向来最听连羽的话了,但是它比谁都记得清楚,那天夜晚救了它的,其实是两个人。
见西西反抗连羽的指令,姚小同乐得眼睛都笑没了,蹲下身在西西额头上“吧唧”一口,笑嘻嘻地抬头对连羽说:“连羽,你看,你的狗都认我当主人了……”
再后来,连羽走后,姚小同收养了西西,有些时候和它玩累了,她就抱着它发呆,轻轻地对它说:“西西,你可不要认我当主人啊。”
你可不要,忘记他啊。
3.
自从姚小同使出了西西这个撒手锏,连羽开始彻底拿她没辙。她每天晚上吃过饭要带西西去遛弯前,都会跑来敲他的门,问他去不去。
连羽很头疼,直接告诉她:“姚小同,你这样会打扰到我。”
“你在工作?”姚小同这才回过神来。
“对。”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姚小同一下子来了兴致:“你可以参观一下你的房间吗?听丹丹说你在做艺术品修复的工作?听起来好帅!”
连羽站在门口,他个头很高,体型清瘦颀长,挡在门口,摆明了是拒绝的意思。
姚小同被他拒绝得都习惯了,也不沮丧,伸出手,抬头真诚地对他说:“连羽,恭喜你!”
连羽愣住。
“你以前说过啊,你的梦想,想要从事和艺术有关的行业,”姚小同笑起来,两眼弯弯,“恭喜你,梦想成真!”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女孩,七年了,她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将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却永远是这副模样,什么都不懂,笑得一脸灿烂。
她的外貌和七年前其实差别很大,以前她留中长的发,大大咧咧的,模样顶多算得上是清秀,但是她喜欢穿宽松的运动装,很少有人会把她往女人的方向靠。
而现在,她终于让那一头杂草般的枯发整齐顺滑,每次见面,她都精心画了淡妆,衬得眉目更加精致,笑容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落寞。
连羽看着七年后的姚小同,忽然觉得心头一阵莫名的难受。
最艰难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放弃的,在夜里买醉的时候,不是没有恨过的。
究竟是什么,支撑他走到了今天?
姚小同见连羽不说话,以为自己有戏,拉了拉他的衣角,连羽回过神来,垂头瞪了她一眼。
“就一眼?”姚小同讨价还价。
连羽面无表情地关了门。任她在门外大吵大闹。连羽径直走到自己的工作间里,换了衣服,戴上手套,扭开灯,坐在工作台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眼前碎成两块的瓷碗。
上色用的是珐琅彩,这也是连羽最钟爱的釉上彩之一,简单大气,庶民弗得一窥。
而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古物静静地躺在自己眼前,好似仙女失去了霓裳羽衣。
碎了的东西,再拼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姚小同再见到连羽是在三天后。
他出门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冰箱已经空空荡荡了。姚小同听到动静,赶紧开门飞奔出去,脚趾头踢到了防盗门,疼得她眼泪水哗啦直掉。
连羽看着姚小同眼泪汪汪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说她:“你一个女孩子,成天跟踪我,像什么话!”
姚小同一下子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的:“你关心我呢?”
连羽:“……”
连羽彻底没辙了。其实像姚小同这样的出生,工不工作确实没什么太大区别,这样想着,连羽便也觉得好笑,自己替她操什么心。
两个人正僵持着,姚小同忽然开口,说起了另外一个话题:“我看了东吴的书。”
还不是一本,姚小同心想,我真是闲的没事做,竟然马不停蹄地熬夜把她的书全部看完了。
在东吴的书中,姚小同知道了那个叫周嘉梧的男人。东吴自幼父母双亡,是被他收养的,把她接来了北京。那一年,东吴十五岁,周嘉梧二十岁,家大业大,只用安心当个纨绔子弟。
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名字写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得几次面。
所以东吴的人生几乎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等周嘉梧回家。她的处女作,写了一名舞蹈演员,一生未婚,在四十岁时死去,在俄罗斯的风雪中穿着黑色的芭蕾舞衣不停地跳舞。
书名叫《略大于整个宇宙》。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她死于孤独。
东吴和周嘉梧之间,师生说不上,他没教过她什么,朋友说不上,他们其实对彼此的生活知之甚少,父女更说不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亲近,是有一次在香港的太平山顶,她扭伤了脚,他背她去坐缆车。
东吴毕生想要的,恰恰是周嘉梧唯一不能给她的,强烈的爱。
姚小同用的是“东吴”,连羽便知道她知道了真相,其实一开始他也并没有打算骗她,不过庄蝶似乎对姚小同很有兴趣。连羽没有多加阻拦,也算是默认,将此当做了一个拒绝姚小同的挡箭牌。
姚小同璀璨一笑,歪着头,打量连羽:“她给我说过一句话,觉得我和她的性情有一点相似,虽然我不太想承认。所以连羽,我很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我吗?”
“你……”连羽蹙起眉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姚小同,“为什么可以如此自作多情?”
“连羽!”姚小同冲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不是!”
他始终没有回答。
接下来的几天,姚小同都没有再见到连羽,不仅见不到,对面的一点动静也听不到。她心中忐忑,上一次她不小心弄丢了他,一找就是七年,这次又要多久?她情急之下,想起来庄蝶给她的照片,从抽屉里摸出来,在导航里输入位置,发现离自己家并不太远。
姚小同心下立刻有了主意,开着车子,去找这家修理厂。北京的交通已经一塌糊涂,她这天耐心十分缺乏,不停地按喇叭,看见一流水的红灯,只想拿炸药包去把它给炸了。
姚小同把车开到汽修厂门口,这几日秋老虎厉害得很,天气闷热,脸上的妆全花了,涂了防晒也白搭。她从车上下来,还来不及好好打量这个丢满了废铜烂铁的汽修厂,旁边一辆卡车底下钻出一个人来,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打量了一眼姚小同的车,问:“做什么的?”
“找人,”姚小同低头又看了一眼照片,问,“连羽在这里吗?”
“哦,连老板啊,”对方用帕子抹了抹身上的汗水,“就在那边。”
姚小同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偌大的废气的厂房里,黑压压一片的卡车。
“连老板!有人找!”
工人冲着一辆黄色的挂车大喊。姚小同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一道黑色的人影从车顶跳下来,他站在挂车的后部,远远的向姚小同看来。
兴许是太热了,姚小同用手指掐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站稳脚。
她看到他大步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背心和黑色工装长裤,一双厚重的马丁靴,看起来气势十足,线条硬朗,给把枪就能上战场。
一旁的工人抹了把汗,继续干活去了,留下连羽和姚小同两个人。连羽没想到姚小同会在这里,他定了定神,十分火大地皱起眉头。
姚小同却还没回过神来,她呆呆地看着眼前大汗淋漓的男人。想起当年院子里一堆少年郎闹翻了天,他靠在树下打盹。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阳光透过树叶罅隙落在他脸上,看起来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那时候姚小同背得最滚瓜烂熟的一句诗词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如今看来,才真真是恍若隔世。
连羽没问姚小同怎么知道这里的,和姚小同重逢以后,他就预料到了,迟早有一天,她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跑过来。
“什么事?”他手里拿提着一个扳手,冷冷地问。
“修车。”姚小同说。
连羽冷淡的“嗤”了一声,掀了掀眼皮了一眼姚小同身后的mini cooper,和这满目的重型机车比起来,简直像是微型玩具。
“找4s店去。”
姚小同不依不饶:“你还没问什么故障呢。”
连羽面无表情,张口就想说:“是多严重的故障才能劳驾姚大小姐千里迢迢,从城北开车城南,是爆胎了还是没油了?需要返厂重造吗?”
可是他一抬眼,看到姚小同满头的汗水,一路流进脖子。她穿了一件浅色的T,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一半,也不知道这天是怎么回事,热成这副模样。
话到嘴边,连羽顿了顿,冷淡地问:“什么故障?”
姚小同:“……爆胎。”
就在几分钟前,她自己扎的。
连羽这下连看都懒得看她,打了个电话,让同事拿了一个千斤顶和新轮胎来,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轮胎。
姚小同被热得已经没力气找话说了,她打开钱包,递了五百块钱给他。连羽抽了两百,没等姚小同说谢谢,他转过身,去到一旁的杂货铺里。没多久,他走出来,拎了两瓶冰冻的矿泉水和一支冰淇淋,丢给姚小同。
冰淇淋是娃娃头,姚小同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现在已经换了新包装。
“谢谢。”姚小同说。
姚小同小心翼翼地沿着中间的线撕开包装,把冰淇淋拿出来,包装纸上粘满了糖水,她也不嫌脏,把那张纸认认真真的叠好,在手心揣着。
连羽蹲在地上,收好工具,然后指了指垃圾桶的位置。
姚小同低头吃冰淇淋,没有动身。
“你留着这干吗。”
“习惯了。”她说。
连羽沉默。他站起身,再没有看姚小同一眼,转过头走了。
他回到刚才那辆挂车前,双手撑在铁板上,用力向上一跳,翻身上去。
姚小同在烈日底下站着吃完冰淇淋,实在扛不住,躲进了车里,开着空调烧钱。姚小同随身带了电脑,打开PS,开始做婚礼的场地设计。
一直等到日落时分,连羽才忙完,他跳进挂车的驾驶室里,姚小同听到汽车发动的转动声,十几吨的挂车,颤巍巍地开了出去。检查好车辆没问题后,连羽才把它倒回去,从车上熟门熟路地跳下来。
姚小同看到他走到一旁的平房里,半个多小时才出来,估计是洗了个澡。
他还是穿着黑色的背心,不过显然不是刚才的那一件,头发半干。姚小同赶忙从车上跳下来,挡在她面前。
连羽看到姚小同,眉头又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姚小同还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她的每一个行动,都能百发百中的惹毛他。
“连羽,”她问,“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要做这样的工作。姚小同倒不是说看不起底层技术工人,只是那个人是连羽。让她如何去接受,他那样一双手,占满了脏污的黑色汽油,拿着螺旋改刀,长满了老茧的样子。
“和你无关。”他说。
连羽准备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姚小同张开了手臂,让他寸步难行。
她死死盯着连羽:“把你手伸出来。”
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她双眼通红:“你把手伸出来。”
连羽站着没动。
“伸出来。”姚小同咬着牙,颤抖着声音说。
连羽看到她死命盯着自己的样子,被她闹得十分心烦,便伸出右手,摊开来。
姚小同一手抓住他的手指,一手轻轻抚摸过上面的纹路。
她想起自己曾经给他看手相。修长的一双手翻开来,白皙柔软的掌心上三条线,爱情线、事业线、生命线……她的手指放在上面,跟着一路轻轻走下去。
她嘴里还念念有词:“生命线真长,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事业线不太好,从这里断了,不过没关系,”姚小同想了想,随手拿起一旁的中性笔,轻轻在上面画了一笔,“我帮你连上去!”
“呀,你看你的爱情线,一条直到底,没有枝丫分节,纹路这么深,说明你的爱情运很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看,和我一模一样!”
她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对他明晃晃的笑。趁着连羽没注意,姚小同偷偷用手指扣上他的手,触碰到他的手心。
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这双手,曾经握着画笔,是多么的快乐。与生俱来,谁也羡慕不了的天赋。而如今,上面布满了疤痕,褪了色,看不出年月,已经和血肉融为了一体。又粗又厚的茧,摸起来硌得人生疼。
远方的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红了。天空被笼罩上一层紫色,依稀可见些许星光,倦鸟余归。
姚小同双手抓住连羽的右手手心,将它抵上自己的额头,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十指连心啊,她不知道,在过去的无数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可曾后悔,可曾感到难过。
可曾责怪过命运半分。
4.
阮丹丹回国安定下来以后,才来姚小同的新居拜访。
“工作定了?”
“定了,”阮丹丹有气无力的摆摆手,吃了一口姚小同端上来的蛋糕,“呸呸呸!这什么东西?你每天送去给连羽吃的,就是这个?”
“怎么可能,”姚小同嫌弃的看阮丹丹一眼,“那都是我精心烘焙的!”
“重色轻友到这个地步,你也是一绝了啊,姚小同。”
“说正事呢。”
“正事就是,我家老爷子非要把我往舒秦的酒店塞,我抵死不从,自己面上了希尔顿。”阮丹丹洋洋得意。
阮丹丹的本科和硕士都在是瑞士读的,学的是瑞士最有名的酒店管理。当初高三别人准备出国的时候,没见她提起过要出国,她高考分数也不低。
姚小同本来以为自己和阮丹丹两个人会一路同一所幼儿园升到一个大学,继续为虎作伥好吃好喝,结果阮丹丹二话不说,跑去了欧洲,还是瑞士那个弹丸之地。
当时他们一个院子里,出国的人也不少,但是姚小同本想着阮丹丹出国地点这么非主流的,肯定是要孤苦伶仃一个人了。可是没想到,还有一个人。
那年暑假,姚小同就窝在阮丹丹房间里,一口一个瑞士莲巧克力,摇头晃脑地说:“要不是知道和舒秦从小就不对付,我还以为你们这是串通好了要私奔呢。”
阮丹丹糟心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姚小同天生缺根筋,被阮丹丹这么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的,一个机灵,脑海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惜没被她捕捉到。不过她还是立马爬起来,认真地看着阮丹丹:“不是,姐妹儿,我说真的,你可千万别去招惹舒秦啊。”
阮丹丹白了她一眼:“行了,知道了。”
“不行!”姚小同难得严肃地看着她,“你得看着我的眼睛向我保证。”
“保证个鬼啊,”阮丹丹不耐烦地扯她的头发,“你看我和舒秦,搭边吗?”
舒秦是谁?舒家独子,他们这个院子的人,哪个走出去不是飞扬跋扈,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但是见了舒秦,那还统统都得靠边走。偏偏舒秦这个人,怎么说呢,姚小同觉得他这人特别邪气,长的就是一副金玉其外的样子,又花名在外,看人总是似笑非笑,好像一眼就能把你看穿。
而且舒秦的脾气很难捉摸,喜怒无常,得罪了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姚小同想了想,阮丹丹和舒秦?确实不太搭边,于是才放心地又躺下去继续吃巧克力。
“对了,”姚小同说,“这次叫你过来其实有事想要拜托你,你帮我查一下这个修理厂。”
“怎么了?”阮丹丹接过照片,好奇地问。
“连羽在这里工作,”姚小同说,“我简直要疯了,他一双手上全部是茧。”
“连羽?”阮丹丹也吃了一惊,“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没看玩笑,我亲眼看到的,我问他,他不肯回答。”
“不过,你是怎么找到这个修车厂的?”阮丹丹疑惑地问。
说话间,姚小同又把庄蝶的事给阮丹丹说了。
“这女人真帅,前所未闻啊,”阮丹丹吃惊地说,“倒想认真认识一下。”
“她婚礼定在九月,”姚小同想了想,“你来陪我做现场布置,给你张工作牌。”
“拜托,”阮丹丹耷拉着一张脸,“她不是在千集办婚礼吗?那是舒秦名下的,我去帮你打杂,就不说我老板了,要是被舒秦知道了,肯定从后门丢出去。”
姚小同想了想,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5.
阮丹丹话虽这样说,但是庄蝶结婚那天,她还是戴着一顶帽子,偷偷地摸进了现场。
天气预报显示这天会有小雨。孙大年提前做过PLAN B,在酒店内堂的空地上,铺上假草坪,将摆设全部挪到室内,可以虚拟一场森林婚礼。
“不要给她提了,她肯定不会同意。”姚小同说。
果然,庄蝶听后,掀了掀眼皮:“淋雨的是我,你担心什么?”
自她的伪装被揭穿后,初见时甜美可爱的形象一去不复返,庄蝶彻底暴露了她的本性。
婚礼当天。姚小同一大早就蹲在门口等连羽,一看见他穿着正装从家里走出来,就扑上去:“你是要去参加庄蝶的婚礼吧?我今天限行,载我一程吧。”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姚小同,她因为这几天赶工期,煞白的一张脸和乌黑的眼圈,简直触目惊心。连羽无可奈何,只得点头同意载她。
姚小同在车上难得的没有叽叽喳喳,靠在玻璃窗上就呼呼大睡过去。昨天布置现场的时候,招来的一个小工有事没来,人手不够,一时也找不到别的人,是孙大年和姚小同挽了袖子亲自上阵。
红灯亮起来,连羽转过头看她,嘴巴张口,流了一脸的口水。连羽嫌弃的扯下一张抽纸,蹙着眉头,小心翼翼的替她擦干净嘴角。然后绿灯亮起,他又重新收回目光,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下了车后,姚小同往太阳穴上擦了风油精,才终于醒过神。她笑着给连羽说:“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参加婚礼,你知道为什么吗?”
连羽没有回答,但是姚小同知道,他在听。
“因为我总是能当玉女。”而他就是旁边那个金童。
“那时候啊,觉得婚礼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仪式。后来干了这一行,才知道,一场婚礼办下来,命都要短一截。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姚小同笑嘻嘻地说,“因为这确实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每一次看到新人宣誓,都会很感动,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伟大很伟大的事。连羽,我们一共一起参加过七场婚礼,你是金童,我是玉女,人人都说我们是天上地下的绝配。连羽,总有一天……”
姚小同话还没说完,就被孙大年拎着耳朵拽走了:“现在才来!我这边都要鸡飞狗跳了!”
连羽看着她瘦弱的背影,欲言又止。
婚礼现场按照庄蝶的要求,十辆卡车运来的装饰树,足足搬了一整片小森林,像是绿色的海洋。而一段空出来爱侣互动的时间,则是东吴自己的独白。
背景音乐响起来,是王菲的《当时的月亮》。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庄蝶拿起话筒,笑了笑,说:“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说,这个世界很大,我应该去更加遥远的地方看看,那时候我就会知道,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庄蝶停下来,没有说话,姚小同看得真切,她眼眶已经通红,眼泪在打转。
等一会儿,庄蝶重新开口:“失去他,真的是一件太痛苦的事,我甚至不知道我的下半生要如何才能过完。我的人生在失去他的那天,被分割成了两半,一半是相见恨晚,一半是只能怀念。”
热泪滚滚而下,和雨水混在了一起。
“周嘉梧,爱你,让我变成了另一个你。”
她穿着白色的及地婚纱裙,提着裙摆,轻轻地鞠了一躬。
涓涓细雨,她的面庞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隔着人群,庄蝶的目光落在了姚小同身上,她笑起来,对着话筒轻声说:“要幸福啊。”
这一刻,姚小同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九月的最后一天,这个叫东吴的女孩,如愿以偿,嫁给了爱情。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
第三章:连连,连连
(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1.
庄蝶提前付完了尾款,婚礼结束后就离开了北京,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而接下来的国庆黄金周,还没开始放假,北京街上已经人挤人,秋风瑟瑟,天气越来越干燥。姚小同很不理解游客们喜欢扎堆跑的现象,感觉北京都要被挤塌了。
姚小同接到她爸的电话,叫她放假回家。
“不。”她冷冷地拒绝。
“姚小同你不要太放肆!”姚父在电话那边大发雷霆,“我就是以前太惯着你了!”
姚小同也火了:“我求着您了吗?”
电话那头有短暂的沉默,估计是姚母上来说了些什么,姚父再开口的时候,语气稍微缓和了不少,没继续和姚小同吵,就只问她最后一遍:“你回不回来?”
“不!”姚小同挂了电话。
西西察觉到自己主人情绪不好,跑上来拱她的腿,姚小同吁了一口气,从床上站起来给自己找点事做,分散注意力。她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烤了一个黑森林蛋糕,做了一份杨枝甘露,连羽不喜欢吃甜,所以她特意将砂糖的比例降低,吃起来味道很清爽,就是卖相稍微差了一点。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姚小同觉得心情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然后又架势摆开,洗澡、化妆、挑衣服,跟打仗一样准备好一切,才端着碗去对面找连羽。
敲了三下,这次门开得异常的快,姚小同抬起头,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年轻男孩子,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
姚小同怔住,对方也十分疑惑了:“请问你是……”
“我找连羽,”姚小同轻声重复了一遍,“我找连羽。”
“噢,”对方笑了笑,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他不在,我是他弟弟,你有事找他的话,给他打电话吧。”
姚小同微微侧头,连羽是连家独子,哪里冒出来的弟弟?难不成连羽烦她烦到这个地步,拍拍屁股走人了?
对方似乎也发觉了这点,笑着给她解释道:“堂弟。”
他笑起来一脸阳光,大约也是十六七岁的模样,却和十六七岁时的连羽截然不同。
这样说起来,姚小同想起了,连羽确实有个堂弟,只是当年他不在北京,好像是在沈阳老家那边。过年的时候上北京来,姚小同还带着他玩过,那时候又黑又瘦的小崽子,没想到一下子出落得人模人样了。
姚小同连忙点点头:“你好,我叫姚小同,是你哥哥的邻居。嗯,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她指了指自己手中的碗,“做了点东西,想请你哥尝尝,不介意的话你也一起试试?”
姚小同说完,却发现对方神情十分不对劲。她想了想,自己刚才那番话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呀,顶多就是……有点像狂热的追求者?
可是这位堂弟的脸色已经是铁青了,川剧变脸也不过如此吧。他看了看姚小同手中的陶瓷碗,一把夺过,电光火石之间,“啪”的一声狠狠摔在了地上。
“姚小同?是你?”他的声音冷若冰霜,完全不像一个青春期的大男孩,他一字一顿,“你怎么有脸,出现在这里?”
姚小同还没反应过来,愣愣地望着被掀翻的杨枝甘露,汁水一路流开,绕过她的脚,往她身后的地方淌去。上好的芒果块落在地上,变了形状。深棕色的蛋糕黏糊糊地散着,让人看了直倒胃口。
“我想起来了。”姚小同的手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轻声说。
“你说你是我哥的邻居?我之前来的时候,我哥可是没有邻居的,”男孩不屑地哼了一声,“天底下哪来这么巧的事儿,我可不相信你。”
姚小同眨了眨眼睛,轻声说:“是我自己搬过来的。”
“拜托你别缠着我哥好不好!”男孩更加愤怒,“就当你和我哥八字不合,天生反冲行不行?你们姚家人,我们惹不起!”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对方的语气里,却丝毫没有“惹不起”的意思。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姚小同还是盯着地面,然后她看到对方的脚挪动,大概是准备转身关门。
在这个时候,姚小同忽然开口:“我怎么能不缠着他呢,”她的声音很轻,在风中散开来,夕阳落了一地,全是心酸和无奈,“我很害怕万一,我稍微眨一眨眼睛,他就又消失了……”
她从来都不敢对别人说,她其实是多么的害怕。
害怕这一生,再也见不到他。
2.
连羽是去工作室里拿工具的,家里的工作间材料不齐全,但是他情愿这样两头跑。偶尔出去透透气也好,再喜静的人,老是待在屋子里和一个破碗作伴,也会憋出点毛病。
回家开门的时候,连羽下意识地看了两眼身后的防盗门,姚小同的门紧闭着。进了屋子,连意风在沙发上正襟危坐,显然是在等他。连羽察觉到他的异常,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从冰箱里拿出绿茶递给他:“怎么没玩游戏?”
连意风没吭声,接过绿茶,手放在瓶盖上欲言又止。
连羽没再管他,转身准备向书房走去,他还有些资料要查。连意风毕竟是少年心性,藏不住事,立刻犹豫着开口了:“哥,对面住的,是谁?”
连羽转过头,冷静地看着连意风:“你既然知道了,又何必来问我。”
连意风没料到他如此淡定,自己反而慌了,赶紧解释:“她今天来找你,你不在。哥,她说她是姚小同,我记得她!她是、她是……”
“嗯,”连羽淡淡地嗯了一声,“是她。”
在连羽的目光下,连意风硬着头皮把下午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你把她的碗打碎了?”连羽皱眉问。
连意风垂下头。
“道歉了吗?”
连意风嗫嚅:“没、没。”
连羽揉揉太阳穴,朝门口走去:“道歉去。”
没有等到自己崇拜的堂哥的支持,连意风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不!为什么我要向她道歉!我恨死她了!我全家——”
连意风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到连羽一动也不动地盯着自己。
晚上七八点,北京的太阳已经下山了,屋子里开着灯,窗外是一片深蓝色的寂静的夜,连羽靠在墙边,看着连意风。
连意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哥,我错了。”
姚小同听到门铃声,来开门的时候,先看到的是面无表情的连羽,再然后才是跟在他身后垂头丧气的连意风。看着架势,她就知道他们是来干吗的了。
进了屋子,西西蹲在沙发上看电视,姚小同拿出茶杯,被连羽制止:“不用了。”
然后他拍了拍连意风的头,连意风还是千百个不愿意,恶狠狠地瞪着姚小同,恨不得将她扒皮抽筋,可是嘴里还是软了下来,干瘪瘪的说:“我为下午的事向你道歉。”
姚小同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我之前就想起来了,你是意风吧,来北京读书了?”
可是对方好像没有想要同她交谈的意思。连意风只是扯了扯连羽的衣服,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像是在询问他可不可以离开了。
正好厨房里传来“叮”的一声,姚小同有点欢呼:“我重新做的蛋糕,正好,留下来一起吃吧?你们吃晚饭了吗?”
连意风多一秒都待不下去,正觉得心烦气躁,却听见连羽冷冷地一句:“不用。”然后就带着他走了。
连意风吃了一惊,按照他哥强行要求他来道歉的架势,他还以为他哥会答应留下来吃顿饭呢。通常来说,流程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没有想到,连羽这么直接地拒绝了,听他的语气,好像比自己还厌恶姚小同。也对……
离开的时候,连意风回过头看了姚小同一眼,她低下头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她其实很可怜。不过也只有短暂的一刻。
回到连羽的房子,连意风非常狗腿地去了厨房做晚饭,还不忘探一个头出来问:“哥!你要吃鱼香肉丝还是泰式海鲜?”
连羽无语的捂住额头:“泡面而已,搞得跟真的一样。”
连意风嘿嘿傻笑了两声。他前两年考上了北京的中学,平时读住校,周末和放假的时候就喜欢往连羽这里蹿。他从小也是在部队长大,周围的都是铁铮铮的男儿,但是他最崇拜的还是他哥,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上,其实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连羽这个人,看起来冷冷淡淡的,但就是有一种让人仰望的气质。犹如凡人仰望天边明月。
连羽没什么胃口,最后两桶方便面都是连意风解决了。他一边喝着可乐一边问连羽:“哥,那个姚小同,怎么到现在还缠着你?”
连羽抬眼看了他一眼。
“我都记得,她以前就老这样,什么都和我抢,烦死了,我才八岁啊她也下得了手!”连意风越说越来劲,“而且你画室里的那些东西,别人都不许动,就她老爱翻这翻那的,你那时也不说她……”
说着说着,连意风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他立刻清了清嗓子,试探着问:“哥,你不会对她,那个吧?”
连羽冷冷看了他一眼:“哪个?”
连意风毕竟只是个大男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认真地问:“哥,你爱她吗?”
问出这个问题,连意风有点想扇自己两巴掌,却见连羽盯着不远处的空气,轻描淡写地回答:“不爱。”
“那,你……喜欢过她吗?”
连羽没有回答,只是弯了弯嘴角,嘲讽地发出一个音:“呵。”
吃过饭,连意风玩了一会儿XBOX,连羽在书房里看书,他便也跟着乖乖坐下来,从书包里找出练习册和课本,坐在另一张桌子上,戴上耳机一边听歌一边写作业。
等一会儿,连意风抬头看到连羽走到自己面前,他扯了扯连意风的耳机线:“听什么呢?”
“裴灵的歌,”连羽赶忙扯下耳机,递了一边给连羽,“挺好听的,你听听。”
裴灵成名多年,属于实力派歌手,像连羽这样不怎么听流行乐的人,也对她很赞许。女声空灵婉转,听了大半,连羽将耳塞还给连意风。
“怎么样?”他一脸期待。
连羽想了想:“唱得不错,旋律也挺好。”
“不是问这个啦,是歌词歌词。”
连羽有些诧异:“歌词怎么了?”
连意风连忙拿出IPAD,上网搜到这首《我等你》的歌词,指给连羽看:“这个作词人,叫琥珀,我超级喜欢他写的词,他这几年都很红,被称为大陆的林夕。”
连羽扫了几眼屏幕,“他不说再见,他不说不见,他不说此生还能不能见……看不见星星的夜啊,白了头的雪……等过下一季,好过忘了天长与地久……”
“嗯,”连羽对这些情情爱爱不感兴趣,有些敷衍地回答,“还不错。”
连意风却没听出他哥的敷衍,还以为他真的觉得不错,兴致勃勃地给他介绍:“这个人很神秘的,网上都挖不到什么他的资料,他写了很多词,全是给当红明星,估计是有背景的。诶,哥你再听听他这首《黄昏》。”
“我愿化作你眼里的黄昏,你心里的海洋,让你在每一盏陌生的路灯下,看见从不曾离开的我。”
这首来头更大,是由天后来唱,最后一句“可是我们,却没有了下个黄昏”处理得很好,慢慢淡出,远远拉开,好似在听的人眼前勾勒出一幅昏黄的日落。
看见连羽认真听完,连意风更开心了,直接将整个ITOUCH塞给了他:“哥,你拿去听!送给你!”
连羽哭笑不得,他也确实很多年没听过流行曲了,他从小学习小提琴,听着塔尔提、赫巴曼长大,要不是因为姚小同整天在他面前唱,他可能对流行乐避之不及。
看连意风一副坚决的样子,连羽也懒得拒绝。回去工作室干活,这个碗要得急,只给了一个月的时间,给的薪酬自然也高,连羽做事一向不拖拉,别人觉得紧迫的时间,对他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等连羽忙完手中的活停下来,一看时间才发现过夜了,他伸了个懒腰,余光看到被他放在一旁的ITOUCH,鬼使神差,他竟然将它打开,戴上耳机听起来。
连意风下的歌不太按歌手来,连羽发现了,大部分都是那个叫琥珀的人写的歌词,看来自己弟弟是个不折不扣的琥珀粉。刚才的两首《我等你》和《黄昏》之后,下一首叫《美梦成真》,歌手是名男歌星,为人低调,但是在乐坛男星中排得进前三。
“我问你是不是命里有风,你执笔画不完爱与恨,我筑明月、我筑山川,我祝你美梦成真。”
夜有些深了,连羽半梦半醒地听着,觉得有些熟悉,却又说不出来。
3.
没想到,连意风的警告还真的有效,接下来的日子,姚小同安分了很多。不过每隔几天她还是会来找一次连羽,问他要不要带着西西去散步。
连羽看着她一脸期待的表情,垂下眼摇摇头。
等他的门关上后,姚小同蹲下身,笑着挠挠金毛狗的下巴。它喜欢被人这样挠挠,姚小同笑着说:“西西,你怎么越来越肥了。”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她的手指插在西西的毛中,慢慢地停下来,一动也不动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一次一次的被他拒之门外,她也不是不会痛的。
姚小同下一次见到连羽,是在超市里。社区里的超市,卖的大多都是进口食物和用品,一支普通牙刷能要价七八十,姚小同在果蔬区选芒果,她喜欢芒果喜欢得不得了,最夸张的时候能每天靠着芒果过活。
那天姚小同就是提着一篮子的芒果,走到称重区,看到了连羽。姚小同眼睛大放光彩,跑上去拍他的肩膀:“连羽!”
连羽回过头,看到了她,点点头,没说话。他穿了一件黑色长风衣,真真玉树临风,走到哪里都让人侧目。姚小同开心地推着手推车跟在他身后,看到连羽买什么,她也跟着买一份。
姚小同不是很会推手推车,老是将它往货架上撞,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控制不住,或者是推车车卡在地板的缝隙间,姚小同欲哭无泪。如此几回之后,连羽停下来,嘴角阖动,想说什么,又放弃了。
他走到姚小同身边,将她购物车里的东西统统放在了自己的购物车里,然后推着车继续走。
姚小同愣住,看着连羽的背影,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他似乎放慢了脚步,比刚刚走得更慢了一些,就像在告诉她快点跟上来一样,她咧开嘴笑起来,藏都藏不住,小跑着追上去。
结账的时候,姚小同也跟在连羽身后,
忽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来:“他不说再见,他不说不见,他不说此生还能不能见……看不见星星的夜啊,白了头的雪……等过下一季,好过忘了天长与地久……”
连羽难得的诧异地回头看了她一眼,连意风上学去了,把ITOUCH留在他这里,他最近偶尔会听一两首流行歌,对这首《我等你》很熟,发现姚小同的手机竟然是这首歌,就有一种莫名的微妙感。
姚小同摸出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姓名,“孙大年”三个字,看起来是在喷火。
姚小同讪笑着接起了电话:“……嗨。”
“姚小同!”孙大年皮笑肉不笑的,“给你发信息怎么不回?”
“没,没看见……”姚小同用手捂住话筒,小声地说,“孙大年,有事快说,我泡男人呢。”
孙大年冲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七点之前来工作室,见客户。”
“老大,你怎么又接活了!”姚小同欲哭无泪,“你的梦想不是一年只接一单吗!”
“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努力工作,怎么有钱养我的多肉?废话少说,快点滚过来。”
然后她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连羽已经帮她连她的那份钱一起给了。
“啊……谢谢。”
连羽将东西放进环保袋里,淡淡地说:“就当回报你送的食物。”
“好……好的!”
两个人沉默着走回家,姚小同踩着连羽的影子,一跳一跳,手腕上挂着的塑料袋就跟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
到家的时候,姚小同拿出钥匙打开门,转过头笑咪咪地对连羽说:“谢谢你了!”
连羽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平静地关上了屋门。
六点钟正是下班高峰期,姚小同不敢开车,只能鼓足了勇气去挤地铁。转乘了几条线,姚小同饥肠辘辘的赶到工作室时,正好是七点。
“客户临时有事,让我们去他们家里谈。”孙大年面无表情的通知她。
“坑爹啊!”姚小同嗷嗷大叫,“我还没吃饭呢!外面还下着雨呢!”
“我也没吃,”孙大年叹了口气,“早点谈完,请你吃宵夜。”
于是,两个可怜的年轻人,又冒着雨,换了好几趟公交车,抵达客户所在的郊外的别墅区。雨越下越大,姚小同和孙大年两个人被冷得瑟瑟发抖,出门顺手拿的雨伞也不堪重负,“咯吱”一声折了。
“咕噜咕噜。”两个人的肚子同时提出抗议。
“惨死了,”孙大年说,“你看我们两个,像不像《失恋三十三》天里的黄小仙和王小贱?”
“你别说,还真像,”姚小同欲哭无泪,“可是我才不要失恋呢!”
“是啊,还没开始恋呢,哪里有资格叫失恋。”孙大年冷笑一声。
两个人开了导航,好不容易才找到客户的家楼下。小区的安全系统做得好,要刷卡才能进去,两个人只好又矗立在寒风中,等女主人下楼给他们开大门。女主人从露面开始,就冷着一张脸,也不怎么主动和姚小同他们交流。
进了屋,姚小同的身体终于暖和起来,感觉耳朵都要被风吹走了。男主人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看到客人进来,才心不在焉地关了电视。
孙大年拿出电脑,先和他们确认了时间、酒店和预算,然后开始问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啊?”女方后知后觉的说,“几套礼服啊?我算算……有三套吧。”
“婚礼的主色调有要求吗?”
“啊,没什么特别的,”女主人想了想,“那就紫色吧。”
“玫瑰的颜色呢?”
“这个就随便吧,一般不都是红色吗?”
“我们比较推荐香槟色,红色和紫色搭在一起会太暗沉,香槟色的话会显得高雅很多。”
“那就香槟色吧。”
姚小同是第一次见这对新人,也不知道是两个人刚吵了架还是感情真的就这么淡薄,只见他们各自坐一方的沙发,像是在开公司会议一样,一丝不苟,毫无感情地讨论着自己的婚礼。
两个人之间似乎没有什么沟通,和姚小同常见的新人状态完全不同。
孙大年给姚小同说过,其实他喜欢遇到挑剔的客户,像庄蝶那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会认真地告诉你,这里不对,那里去掉,最后策划出来的婚礼,会很接近他们的想象。
相反,那些事事都随便,无所谓,不知道的客户,最后无论做出多么美丽精致的婚礼,他们都会找出不满意的部分,因为他们想要的,本来就是不存在的。
因为是首次见面,接下来就要出一套粗略的方案,所以孙大年事无巨细地了解客户,问了很多问题。最后离开客户家中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
雨还在下,荒郊野岭的,别说吃消夜了,能打到车都要谢天谢地。
姚小同和孙大年站在路边,用破烂的雨伞拼死抵御风雨。
“都饿过了。”姚小同说,“什么都吃不下,刚才在他们家的时候,有一阵子我还以为自己会被饿晕。”
“是啊,”孙大年说,“现在只想回家倒头睡一觉。”
“这单能拿下吗?”姚小同问他。
“不知道,”孙大年耸耸肩,“他们一直在压价,不能接受就算了吧,要是价格下去了,成本不够,花艺上偷工减料,会让最后的效果大打折扣。这种活我宁愿不接。”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新人,”姚小同不解地说,“太理智了,我从他们的眼神里,看不到一丝爱情。”
好的恋人,提到自己即将举办的婚礼,应该是兴致勃勃、手舞足蹈,眼睛闪烁着期待的光芒,让外人在旁边觉得被虐瞎了眼。
“小同啊,并不是每一场婚姻,都是心甘情愿。”孙大年叹了口气,看着他们头顶上已经散架的雨伞,“很多时候,一场婚姻,只是两个人的妥协。”
对年龄、对金钱、对欲望、对流言蜚语、对道德舆论的妥协。
“下辈子还那么长,如果真的是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每天朝夕相处,不会崩溃吗?”
“人生哪里有十全十美,要得到一些,必定要付出别的。”
“可是……”
“别想了,”孙大年说,“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有资格像你一样,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的人,实在寥寥无几。所以要珍惜当下。”
“嗯。”
“姚小同,”孙大年说,“爱情这件事,也不过图个问心无愧。”
百年以后,离开这人间,不至于一无所获。
一辆出租车踩着雨水经过,孙大年拦下来,帮姚小同打开车门:“我送你回去。”
“不用,”姚小同说,“两个方向呢,下这么大的雨,你送了我再回去,得凌晨两三点了吧。我打个车就回去了,到了给你报平安。”
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姚小同昏昏欲睡的从出租车上下来,雨越下越大,她没带伞,只能用手挡在头顶,冒着大雨往楼里冲。
整栋楼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十九楼左手那一间,还亮着一盏暖橘色的光。那是连羽的房间。不知道为什么,姚小同停了下来,站在雨中,看着远方亮起的那盏灯,心中一暖,矫情到有点想哭。
爱了那么多年,等了那么多年的人,此时此刻,就在那里。
七十亿人,而他正平静安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她最大的慰藉。孙大年说得对,爱情这件事,不过图个问心无愧。
十九楼灯亮,姚小同从电梯里走出来,发现连羽的房门没有关。
这可真是一件稀罕的事,姚小同第一次见到他开着门,毕竟连羽看起来并不像是那么粗心大意的人。姚小同看着门里透出来的光,有个想法在脑海一闪而过,她镇定下来,敲了敲门。
连羽很快就出现,他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高龄毛衣,戴了一副金色边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温润如玉。姚小同脑海里却一闪而过,出现那天他穿着黑色背心,在汽修厂一身汽油的样子。
她对他,竟然真的是一无所知了。
“你门忘记关了。”
“哦,”连羽点点头,不太在意的样子,好像早就知道了,他客气地的说,“谢谢你。”
“嗯,没事啦。”姚小同冲他笑笑,然后转过身准备向对面自家门走过去,可是又停下来,回过头,猝不及防的地发问,“你是在等我吗?”
连羽蹙眉,看到她一身狼藉,想说什么,话吞了回去,只淡淡说:“女孩子晚上还是少出门,不安……”
话还没说话,连羽整个人顿住,因为姚小同突然伸出手,将头埋在他的胸前,死死地抱住了他。
她泪眼婆娑,喃喃道:“连连。”
连羽身体僵硬,低头看着怀中的姚小同,她的头发又黑又厚,有个旋,毛绒绒的,像西西。
连连,是姚小同的专属昵称,为了显示自己对于连羽,和别人是不同的。
那时候,她每次叫他连连,连羽的鸡皮疙瘩都能落一地,他可是要成为独当一面的男子汉的男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连羽有一天,在教室里大家都走光以后拦下了姚小同,警告她:“不准再叫我连连!”
“为什么?”小小的姚小同,眨着眼睛,巴巴地问他。
“很、很不习惯。”
姚小同笑起来:“没有关系啊,我每天都叫你,叫一百遍,一万遍,你就会习惯啦!连连,连连,连连……”
“停!”小连羽近乎崩溃,“我永远不会习惯这个名字的!”
“那怎么办?”姚小同看起来很伤心,“可是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小连羽也看出她的失落,他结结巴巴:“那……”
“那这样好了!”姚小同再次抬起头,咧嘴一笑,“在没有别人的时候,我就这么叫你!”
“随、随便你啦。”
虽然这样说好了,但是姚小同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不情愿,所以从那天起,真的没有再叫过他“连连”。
时隔多年,连羽才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独一无二的、只属于她的名字。
“都说了,”连羽闭上眼睛,走廊的吊顶灯落在他英俊无双的脸上,他轻声说,“不要再这样叫我。”
4.
周末的时候,姚小同接到一帮狐朋狗友的邀请,去湖边钓鱼。
自从和连羽重逢之后,她满脑子的连羽连羽连羽,聚会之类的便很少再参加,在电话里被大众挨个地骂,问她都在忙些什么。
“改邪归正了不行?”姚小同打着哈哈,“年纪大了,折腾不起了。好啦好啦,知道了,一定来。”
挂了电话,姚小同想了想,给阮丹丹打了个电话:“那谁说,周末去湖边钓鱼,你去不去?”
“去。”阮丹丹语气有些恹恹。
“嗯,行,对了,我没给他们说碰到连羽的事,估计他也不想让他们知道。”
阮丹丹有些不耐烦:“我知道,婆婆妈妈的,不会出卖你的。”
姚小同放心不少:“那周末见。”
阮丹丹说:“等等,到时候你来接我吧,我最近不想开车。”
“怎么了?出车祸了?”
“积点口德行不行啊姚小同,”阮丹丹哭笑不得,“就是不想开。”
周末那天,姚小同难得起了个大早,绕路去接阮丹丹。她开的是一辆敞篷的MINI COOPER。当初姚小同大学毕业,她爹眼巴巴给她送了辆好车,她扭头就转手给了别人,换了一大笔钱,买了这辆车,剩下的钱自己存着,小日子过得不错。然后干净利落的和他爹断绝了经济来往,一副富贵不能淫的样子。不然,靠她那点工资,别说搬去连羽那小区了,能不饿死都难。
“你自己打车要死啊?”姚小同一边打哈欠一边问。
“想你了不行。”
姚小同瞟了阮丹丹一眼,她靠在车窗上,出神地看着前方。
“怎么了?”姚小同问她。
“没什么,”阮丹丹收回目光,揉了揉太阳穴,“最近睡得不好。”
“哈哈哈,不习惯我们大北京的空气质量吗?”
阮丹丹迟疑着,最后点头承认:“有点。”
“瑞士有什么好玩的?”姚小同好奇地问。
阮丹丹想了想:“也没什么好的。”
“没什么好,你一去六年,连硕士都读了,”姚小同一边看着前方的车况一边瘪嘴,“骗谁呢。”
“真的,”阮丹丹的声音很轻,“我都不记得了。”
“别告诉我你天天待图书馆好好学习。”
“说了你也不信。”
因为去接阮丹丹绕了远路,等姚小同到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在湖边一排鱼竿支起来了。姚小同定睛一看,忍不住冷笑一声。
“怎么?”阮丹丹疑惑的问。
姚小同伸手指给阮丹丹看:“你看,舒秦又换女伴了。”
阮丹丹顺着她说的方向看过去,可不是舒秦么?只有他光一个背影都能把白衬衫穿出风度翩翩来。他旁边依偎着一个女人,娇滴滴撑一把洋伞,看背影也是婀娜多姿。
阮丹丹收回目光,姚小同在一旁感慨:“有些男人,比砒霜还厉害。”
阮丹丹耸耸肩,和姚小同一起走到湖边,正好还剩下两个鱼竿,特意给她们准备的。其实姚小同挺喜欢钓鱼,好像什么事都不用做,只管发呆就好了,所以她从来都是战绩最惨烈的一个。
“附近有个餐厅,厨师做的藿香鲫鱼真是一绝,”说到吃,姚小同已经垂涎三尺,她煽动阮丹丹,“你多钓几条,做好之后我端回去给连羽尝尝。”
阮丹丹被气死了:“我钓的鱼,你就只想着连羽!”
“小声点!别让人听到了。”
可惜最后谁也没钓到鱼,老天说变脸就变脸,几片乌云飘过来,众人还来不及撤退,雨点就哗啦砸下来了。
附近有家休闲山庄,大家都去那里避雨。还有几对情侣不知道哪里来的好兴致,一路打打闹闹,更有秀恩爱的,男人背着自己女朋友,脱下自己的外套罩在她头上,烟雨蒙蒙,说不出的温馨。阮丹丹和姚小同走在最后面,又没外套挡一挡,被淋得最惨。
舒秦和他女朋友走在姚小同和阮丹丹前方不远,女生挽着舒秦,恨不得整个人都贴上去,舒秦撑着她的蕾丝伞,伞面本来就小,舒秦都让给了女友,自己完全暴露在雨中。
姚小同撇撇嘴:“我打包票,舒秦这女朋友现在肯定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然后她又叹了口气,有些惋惜地说:“舒秦这人,温柔起来真是要命,哎,算了,反正不出一个月,还是得掰。”
阮丹丹鄙夷地看她一眼:“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真的,舒秦这人,没有心。”
到了山庄,大家洗过澡,换过山庄里备着的临时替换衣物,四人一桌,打起麻将来。
姚小同不想玩,就坐阮丹丹身旁买马,一两个小时玩下来,不输也不赢。姚小同有些心不在焉,一直低头看手机。被一桌的人给发现了,打趣地问姚小同:“等谁的电话呢?”
姚小同有些讪讪,收起手机,其实连羽根本不可能给她打电话,但是离开他之后,她就止不住地想他。
姚小同想了想:“算了,我先回去了,下次再约。”
大家劝了几句,见姚小同不肯留下来,也就罢了,反正麻将桌上人都坐齐了,也不缺她一个。
“正好,我也走了。”阮丹丹说着准备站起来。
舒秦坐在阮丹丹对面,手里转着一张麻将牌,有一阵没一阵地叩着桌面,忽然漫不经心地开口:“阮丹丹啊,这输家没说走,哪有赢家先走的道理?”
舒大少发话,一屋子的人马上安静下来,鸦雀无声。大家的目光都落在阮丹丹身上,她也愣住,抬眼看着舒秦。
姚小同下意识地紧张起来,觉得阮丹丹好像要发飙,她今天一直不在状态,估计心情本来就不好。
谁知,阮丹丹只是和颜悦色地笑了笑:“哎哟,舒大少,您就饶了我吧,我也没赢几把,改天请大家吃饭。诶,那边的美女,舒秦你女朋友吧?在旁边坐着也怪无聊的,我让你,来玩几把。”然后抓起她的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姚小同亦步亦趋地跟上来,坐进车里,她才松一口气:“吓死我了,生怕你和舒秦杠上了。”
阮丹丹冷笑一声:“哪儿敢啊。”
“你和舒秦关系怎么这么糟糕啊?”
阮丹丹不太在意:“不是一直都很糟吗?”
“对啊,”姚小同摇头,“但是你们不是一起去瑞士读书吗,多多少少,也该建立点革命友谊了啊。”
“哈哈,”阮丹丹好像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眉眼舒展开来,“你说,哪个女人,敢和舒大少建立友谊啊。”
姚小同揉揉鼻子,开启雨刷,眼前的世界一下子明亮许多,车子开动,她说:“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丹丹,我还是觉得你不太对劲,怎么了?和许念吵架了?”
阮丹丹掀掀嘴皮:“没。”
“你这倔脾气,可别撒人许念身上,我这追夫路漫漫,还得靠许念呢……”
阮丹丹没说话,扭开车上的电台,女声传来:“……分一点点给我又如何,我只求这一生,别以为下一世谁还爱上你……”
阮丹丹笑了笑,话题一转:“我之前听到一件有趣的事,姚小同,你猜别人给我说,这歌词是谁写的?”
姚小同十分不好意思,扯了扯头发,瞪了阮丹丹一眼。
“真的是你啊,”阮丹丹说,“说真的姚小同,虽然我总是骂你没出息,但是细细想想,我这辈子所有的大开眼界,好像都是因为你。”
姚小同拿不准自家好友这是在夸人还是损人,只好闭嘴不回答。
“那个修理厂的事,我帮你查了。”阮丹丹突然开口说。
“这事说来话长,你知道连羽他爸那辈是三兄妹吗?他爸爸排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那个汽修厂,就是连羽的幺爸开的。连叔出事以后他也被抓了进去,修理厂被查封了。前几年,口风松了,连羽好像就把那个修理厂盘了下来。他有个堂弟,叫连意风,修理厂上的是他的名字,没满十八岁,连羽是临时代理人。”
姚小同没有说话。
她想起那个叫连意风的大男孩,他一字一顿地问她,你怎么有脸,出现在这里?
阮丹丹几句话说得简单,轻描淡写的,可是个中艰辛,也只有当事人才能知道。前几年,那时候连羽才多大?那么大一个厂,上百个人要张口吃饭,那个时候,他都在想些什么?
他也是那时候学会的修车吧,那样精致漂亮的一双手,第一次沾满汽油、被工具弄伤的时候,他又是在想些什么呢?
她什么都不知道,彼此生命里空白的那七年啊,是永远也跨不过的坎。
窗外雨水一直落,车内和车外像是两个世界,女声还在继续唱:“我愿化作你眼里的黄昏,你心里的海洋,让你在每一盏陌生的路灯下,看见从不曾离开的我……可是我们,却没有了下个黄昏……”
“爱情不就是这样么,”阮丹丹望着窗外大雨潺潺,路人形色匆匆,不知道谁低着头,就错过了今生的soul mate,“先动情的那个人,注定输得比较惨。”
“你们都太悲观了,”姚小同摇摇头,“我觉得动情是一件好事,总比庸庸碌碌一辈子,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姚小同,我有些时候还真的很羡慕你,”阮丹丹蹙眉,看着姚小同,“你的心可真宽,你怎么就这么想得通呢?”
“很早的时候,上学那会儿,我记得舒秦给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你喜欢一个人,是你自己要去喜欢人家的,那之后的痛苦和伤心,你都必须一个人和着血吞了,怨不得别人半分。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第四章:我等你
(就当命运亏欠他,想必明年今日没有我。)
1.
车好不容易挪到了市区,阮丹丹堵车堵得肚子饿了,说想要吃松饼,让姚小同找一家果腹。
“恭喜你问对人了,我还真知道有一家味道很好。”姚小同在下个路口掉头。
北京要找停车位简直难过登天,还是阮丹丹眼尖,扯了扯姚小同的衣袖:“前面那辆越野车好像要走。”
姚小同愣住,喃喃道:“说曹操,曹操到。”
阮丹丹不明所以,顺着姚小同看过去,她口中那辆要让出停车位的越野车的驾驶座上,坐着的人怎么那么眼熟?
“小同,那是不是连羽啊?”
姚小同没回答她,只是下一秒,她油门一踩,方向盘一甩,笔直的将车身停在了黑色的加长悍马面前。动作行云流水,帅得不能再帅,只是阮丹丹的心脏病差点没给吓出来。
“你疯了!”
被人挡了去路,对面的越野车也只得猛的急刹车,连羽抬起头来,就看到从车里急急忙忙跑下来的姚小同。
要不是他刹车及时,今天铁定是要撞上的。他忍不住呵斥她:“姚小同!”
“嘿,”姚小同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不是我吗?”
“你把车停这儿干吗!”
“给你打招呼啊,”姚小同无辜地说,“不好意思啊,看到你太激动了,生怕你跑了。”
连羽额头青筋暴起,他深呼吸一口气,不知道该说“我不会跑的”还是“我跑了关你什么事”,总之觉得怎么说都不对劲。
连羽心烦气躁,看了她一眼,准备摇上车窗,这时候,连意风从身后探一个脑袋:“哥,怎么回事啊,这人喝多了吧?”
看到姚小同,连意风也登时火冒三丈:“是你?怎么又是你!你神经病啊!你这女人找死啊!”
姚小同也没想到连意风还在连羽车上,缩了缩头:“啊,弟弟你在啊,对不住了。”
“谁是你弟弟!要点脸好不好!”
阮丹丹还没转过弯,不知道眼前这位就是她刚才提到的“连意风”,她被对方没大没小的态度点燃了:“小朋友,说话注意点。”
两个当事人还没说话呢,这边两人就要先吵起来了。连羽回头冷冷看了连意风一眼,连意风顿时不敢开口了。
连羽一手搭在方向盘上,一手放在窗户上,淡淡看着姚小同:“你把车挪开。”
“哦,”姚小同也很识趣,知道这事是自己的不错,赶忙点头,“前面有家松饼好吃,要不要一起来,我请客当赔罪。”
“不必。”
姚小同又眼巴巴将目光转向连意风。连意风差点被他气笑,连他哥都拒绝了,难道她还指望自己给她好脸色看?连意风冷哼了一声,当作回答。
等他们走后,姚小同停好车,带着阮丹丹去那家松饼店。松饼店在写字楼里,只接待熟人,禁止拍照,老板说会打扰到自己墙壁上的精灵。
阮丹丹还没坐下就一脸不爽地问:“刚刚那个小鬼是谁?没大没小的,让我去教训他。”
“那个就是连意风。”
阮丹丹嗤了一声,“谁啊,没听过。”
姚小同瞪着眼睛,重复道:“连意风,你忘了那个汽修厂了吗。”
阮丹丹一下子反应过来,若有所思地说:“怪不得,他那个态度对你。”
姚小同苦笑一下,然后想到了什么,又立马神采奕奕:“怎么样,我刚才帅吗?”
阮丹丹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够牛逼啊你,开MINI去拦悍马,都说了,我这辈子所有的大开眼界,都给了你。”
姚小同别了别嘴巴:“怎么着,嫌弃吗,嫌弃的话等会儿自己走路回家。”
“没,”阮丹丹说,“只是没想到连羽会买越野车,那车的气质和他太不搭了。”
姚小同苦笑:“你要看过他光着膀子开挂车的样子,就不会这么说了。”
阮丹丹试图在脑海里想象那幅画面,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只好说:“是么?可能真的是人都会长大吧。你知道吗?在我印象里,连羽就应该开那种黑色顶级跑车,香车配美人啊。”
连羽是美人,所有见过他的人都这样说,倒不是说他生得秀气,相反,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连羽很娘,或者长相太中性。连羽的美,体现在他的五官,光看一眼就让凡人感慨,上帝当初在造他的时候,得是多么小心翼翼啊。
明月皎皎,珠光玉树,宛如谪仙,再怎么夸张的形容词放在连羽身上,姚小同都觉得不够。
“哪有那么骚包,你在说舒秦吧,”姚小同眯起眼睛笑,手指敲打桌面,“连羽好像经常搬些东西,开越野比较方便吧,后备箱空间大。”
“越野太粗犷,”阮丹丹感叹,“一切粗犷的东西,在连羽的面前都应该自行毁灭。”
姚小同“噗”的一声笑出来,“丹丹,你怎么这么有才啊。”
不过这样算下来,姚小同想起十六七岁那个乱七八糟的自己,心想,她才是应该第一个自行毁灭的。
2.
姚小同没想到,晚上和阮丹丹刚分了手,一回到家,又接到她的电话,她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奇怪:“你开电脑,上微博。”
姚小同狐疑着开了电脑,登陆自己的微博小号去刷热门微博。刚刚一刷出来,姚小同就愣住了,回过神之后,把她给乐得满地找牙。
她和连羽今天下午碰见的地方正好是人多的商圈,网友们也是闲得无聊,就随手拍下了她用MINI不自量力去碰瓷悍马的照片,下一张图,她和连羽在车前面对面站着,她抬起头仰望他,眼里全是掩盖不住的惊喜,像是在等待一个情人的吻。
偏偏这天,她和连羽一人穿白色衬衫一人穿黑色衬衫,站在各自同色的车前,真是说不出的和谐。他们两人的这一组照片被拍照的人上传上微博,参加一个“光棍节烧烧烧”的比赛。
姚小同看了看日历,才知道今天是传说中的虐狗节,玫瑰花要卖五十一朵,单身狗们都在玩连连看,灭掉一对是一对。姚小同一边咧嘴笑,一边去翻评论,这组照片转发量很多,人人都说,这是最萌车身差。
姚小同又将鼠标画上去,回到那几张照片上。原图博主因为只是偷拍,所以并没有找到特别好的角度,连羽的脸被拍得有一些模糊,但是足以惊艳全场,姚小同猜测他们的照片火得这么快,其中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因为连羽这张脸。
而姚小同不知道,此时此刻,一面墙之隔,还有一个人也正和她一样,看着屏幕上的这组照片。
姚小同身上的白衬衫是长款,她仗着自己人瘦也不矮,连腰带也没有系,松松款款的搭着,自有一种味道。她认认真真的仰起头,凝视着面前的他。
连羽静静地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写满了惊喜和愉悦,像是睡美人被王子吻醒的那一刻,她的心为他而颤抖。
连羽坐在电脑前,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停在这张照片上的时间已经太长了。最后他怔怔地回过神,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串号码。
“许念么,”他声音有些沙哑,“你还是找人把那组照片删了吧。”
“怎么了?刚刚我看到之后,打电话问你,你不是说不用吗?”
“没什么,”连羽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另一只手停在鼠标上,箭头正落在她的笑容中,他轻声说,“还是删了吧。”
窗外忽然一簇烟花腾空,姚小同和连羽一同朝着那灿烂的美丽望去。明明城里严禁烟火,却还是总有人以身试法,只为了这短暂的璀璨,博卿一笑。广阔的夜幕,让人早已忘了朝暮。
第二天连羽醒过来,接到许念的电话。
“今天人家给我说,删不了了,昨天晚上接到的命令。上头直接下的命令,这条微博要炒红。”
许念不知道原因,可是连羽心里却跟明镜似的。挂了电话,他叹了口气,就屋外走。姚小同的门外贴了对联,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嫌少有贴对联的习惯了,何况这还并不是过年。
她贴的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连羽站在门外,静静地看着这两行字,他看得出来,这是姚小同写的字。
简单的十个字,却像是被他看出来千百种意思。
连羽敲了姚小同的门,然后听到对方因为太激动跑来头磕在了门上的声音,姚小同一边“嗷嗷”叫着一边打开门,虽然早就猜到门外的人是连羽,她还是忍不住高兴得嘴巴都笑歪了:“嘿嘿。”
连羽每次一看到姚小同这样冲自己笑,就一个头两个大。
“姚小同,”他强忍住心头莫名其妙的烦躁,“你想做什么?”
“什么?”姚小同扑闪扑闪地眨了眨她的大眼睛。
“别装傻,”连羽冷冷瞥她一眼,姚小同立马被打回原型,他说,“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
“照片。”
“啊,照片啊,”姚小同咧嘴一笑,“不是我拍的。”
“我知道,”连羽耐着性子,“我让许念找人去删,说删不掉。”
“我就是觉得别人把我拍得挺好看的,让他们别删了,多让大家看看我的照片,满足一下虚荣心不是。”姚小同忸怩地说着,摆出少女惯有的羞涩的样子。
“姚小同,”连羽对她真是无比头疼,“你一个女孩子,知点羞,你以后还要嫁人呢。”
“那有什么关系,”姚小同慢悠悠地说,一边说一边眨眼睛,语气天真无比,“我不就要嫁给你吗?”
连羽嘴角抿成一条线。他长相太俊美,五官就有一些偏阴柔,可是偏偏他气场很强,于是整个人就美得理直气壮了。他抿着嘴,姚小同也觉得像是看一幅画。
连羽看了她一眼,然后抬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淡淡地说:“姚小同,删不删,我给你三分钟的时间回答。”
姚小同自然不会蠢到问他“如果我不删不删就不删你敢把我怎么样”,她笑嘻嘻地盯着连羽,难得美色当前,不看白不看。连羽皱着眉头,活生生让对方盯着自己看了两分三十秒。
“还有三十秒。”他彬彬有礼的提醒她。
姚小同才识趣地开口:“也不是不可以删了,被你这么一提醒吧,我也觉得,这么高调不好,秀恩爱,死得快嘛。”
连羽放下手臂,等待着姚小同的后话。
姚小同看着他的脸色,又小心翼翼地重复了一遍:“也不是不可以……”
“你想要什么?”
姚小同猛然抬头看他,一双眼睛都能放出光:“你请我吃饭可以吗?我知道有一家私房菜很棒——”
连羽冷冷地看着她,没说话。
看着连羽的神色,姚小同吞了吞口水,退而求其次:“换一家近点的也行。”
“换一个。”他言简意赅地说。
“那就来我家吃好了!”姚小同眼睛一闭,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股脑全喊了出来,“就当庆祝我乔迁!这个不能再换了!不能再讲价了!没得商量了!不然我就让那些照片天天上头条!”
走廊上还有她“条”字的回音,姚小同胆战心惊地半眯半睁眼睛看向连羽。却发现他的表情异常平静,他看了姚小同一眼,竟然点头:“好。”
然后连羽就关门回屋了。站在玄关处,连羽还能听到门外姚小同爆发出来的大叫:“耶——”
晚上的时候,姚小同来叫连羽去吃饭。
他才刚刚走进家门,西西就高兴地冲上来扑到他身上,连羽笑着,挠了挠西西的下巴。
只听见“咔嚓”一声,连羽和西西一同向姚小同站的方向看过去,姚小同手中拿着一架拍立得,照片慢慢洗出来,她拿在手里,在空中扇了扇,让照片更快地呈现出来。
然后姚小同笑眯眯地拿着照片,双手推给连羽,说:“收下吧,当做纪念。”
照片拍的他和西西,让连羽根本无法拒绝。
姚小同的家收拾得很好,干净整齐,连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姚小同有多邋遢,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连羽更清楚。
她是那种懒到了酱油打翻了都不会去扶一把的人。从小到大,她课桌里总是塞满了试卷,做过的,没做过的,每次要找什么东西,就跟闹地震一样,把抽屉翻好几遍。
连羽曾经对此评价过:“老鼠啃过也比这强。”
有一次连羽实在看不下去了,皱着眉头忍着火气给她收拾得整整齐齐。哪里知道,姚小同那一个星期,愣是没碰过桌子上任何一本书,上课跟听天书一样。她自己不碰,更不许别人碰。有天下课,几个男生打闹,经过走廊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一下姚小同的书脚,姚小同那脾气发得,差点把他们吓到第二天不敢来上学。一直到下一周全班挪动座位,连羽答应她以后每周都帮她收拾桌面,她才肯动她的宝贝桌子。
那样邋遢的一个人,此时搬了新家,却入目的都是清爽,也难怪他不相信,姚小同这个人,是从来只长年纪不长记性的。
直到连羽看到餐桌上用白色长蜡烛摆成的爱心时,他终于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的脾气被她磨得一干二净。
姚小同抬了抬眼皮,心惊胆战地看了连羽一眼,不知道他会对自己的爱心蜡烛作何感受。但是她发现,连羽并没有生气,甚至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他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在桌前平静地坐下来。
不是没有听到,她用情至此,他既然答应她要陪她吃一顿饭,那就好好地陪她这一顿。
姚小同屁颠屁颠地从厨房里把菜一道一道盛出来,她其实没做几样菜,而且都很家常,粉蒸牛肉、麻婆豆腐、雪梨猪脚、粉条圆子汤,最后她把饮料递上来的时候,连羽根本不用看都已经是冰镇杨梅汁了。
姚小同给西西也准备了一个位置,还煞有介事地在它的脖子上系了一张餐巾,西西看着一桌子的肉,吐着舌头“汪汪”地叫。
连羽看着桌面,拿起筷子,又放下。
“怎么了?”她紧张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了,连羽怔怔地看着她。这一桌菜,他记得,却没想到,她也记得。
姚小同从小就想着嫁给他,既然要嫁人,抓住他的胃是必不可少的。有年冬天放寒假,姚小同好说歹说让连羽来她家里,翻着菜谱煞有介事地准备着。连羽实在放心不过,去厨房看了一眼,差点没把连羽的心脏病给吓出来。
连羽忍着把姚小同从她家踢出去的冲动,把她从厨房赶出去,自己照着菜谱重新做起来。世界上还真的存在天赋一说,都是第一次下厨,连羽做出来的东西还真的像模像样,姚小同动动鼻子,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洗手去。”他瞪她。
结果等姚小同洗完手,家里电灯一闪,忽然没电了。估计是电线给烧了,别人家的院子都还好端端亮着呢。连羽本来准备去通知保卫来换,姚小同却制止了他,从家里好不容易翻出拉住,装模作样地摆在桌子边,笑嘻嘻地说:“也算是烛光晚餐了。”
而如今,物是人非,连羽看着这一桌一模一样的菜,又怎能不苦涩。
这天晚上,姚小同在房间里放了音乐,是连羽喜欢的古典乐。连羽却胃口不佳,没有吃多少。姚小同也是,吃到最后,捏着筷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幸好有西西在,吐着舌头,缓和了不少气氛。
收拾桌子的时候,连羽说:“我来吧。”
姚小同难得的没有和他客气。她坐在一旁,看着连羽将碗盘一个个重叠起来,拿到厨房。连羽没有用洗碗器,拎开热水,倒上洗洁精,姚小同知道他其实非常讨厌洗碗这件事。可是这天,连羽只是将衬衣的衣袖妥帖地挽起来,戴着她桃红色的橡胶手套,低着头认真地刷着碗。
他洗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还把姚小同别的没洗干净的碗筷盘子一齐洗了。姚小同却觉得说不出的难过,因为她觉得,连羽好像在告诉着自己,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
暖黄色的灯光落在他的身上,他的侧脸看起来完美无瑕。
连羽走的时候,姚小同穿着拖鞋把他送到家门口,“姚小同,”他艰难地开口,声音里满是苦涩,“多谢款待。”
“抱歉,”她垂下眼皮,“我又弄巧成拙了。”
他看着她,欲言又止,最后只说:“没什么,反正也不会有下次了。”
3.
这年冬天异常寒冷,汽修厂的生意也难得的火爆。连羽成天待在那里,回家的时间少了很多,也是为了避免再见到姚小同。连意风放了暑假,连羽本来说给他报个补习班,他不乐意,就跟着连羽去了汽修厂。
作为自由职业者,姚小同每天要克服常人无法想象的重重困难,才能早上六点半从被子里爬出来,洗漱完毕去社区里的7-11蹲点。
可是一连蹲了一个星期,也就等到了一次连意风,他要了两份关东煮和饭团。
姚小同咬牙拦下连意风:“你哥是不是生病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连意风瞥了她一眼,“好狗不挡道,让开。”
姚小同垂头丧气,站在门边,连意风提着塑料袋,走了几步,看到她还站在门口,脚上穿着卡通棉拖鞋,忽然顿了顿,他说:“你别等了,我哥最近很忙。”
姚小同若有所思,第二天改了阵地,开车去汽修厂大门堵人。
连意风暴跳如雷,开了一辆洒水车出来,挡在门口,不让姚小同进,连羽干不出来的事,他倒不介意。姚小同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能体会连羽对自己无可奈何的心情了。姚小同转念一想,或者这是个机会,她确实应该和连意风好好谈谈。
“你心底应该很清楚,你哥不应该在这里,做这些事。”姚小同说。
连意风咬牙:“你知道什么?”
他愤怒地问:“你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
他其实是恼羞成怒。当初连羽声不吭气不响地把厂买回来,家里一片反对,闹得最凶的人,恰恰是这件事的受益者,连意风本人。
连意风曾经冲到连羽面前,问他:“为什么?”
“我曾经听你爸和我爸聊天,这个汽修厂,是你妈和他一手做起来的,当年生你,就在那个平房里,总不能真的就这么没了,”连羽说,“这些事和你没关系,我自己想做而已。等你高考完,就还给你,当作给你的成人礼物。”
连意风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全家人都尤其地疼他宠他惯着他,也是这个原因。
“我……”连意风梗着脖子,说,“就算你留给我,我也不会,我不要。”
“不会就学,”连羽淡淡看了他一眼,“你从小跟着一帮军人长大,军车都被你拆过,真能有什么不会的?”
连羽说完,拍了拍连意风的肩膀,走了。
连羽刚刚接手这个厂的时候,真的是举步维艰。那时候连意风还在读中学,没去北京,大人也不当着他的面谈这件事,他只知道连羽拒绝了家里人的帮助,凡事都是亲力亲为。他一个学艺术毕业的大学生,跑去搞机械,当工人,做的不仅是技术活,还是体力活。
连意风每次见到他,都觉得他跟换了个人似的。连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为什么不动用家里的资源,连意风觉得自己隐隐约约能明白一点头绪。
他总觉得连羽其实是在还债,可是是谁欠下的债?他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想。
没想到后来,连羽真的让这个厂起死回生,重新运作了起来,去年的时候做了扩建,整个北京片区,没有比这更大的汽修厂了。盈利全部写在了连意风的资产下,连羽一分钱都没动过。
也正因为如此,连羽再没能分出精力来。后来他投钱和人合开了那家艺术品修复工作室,那才是他真正喜欢的事情,可是他时间有限,从来不去坐班,渐渐地就不再接活。连意风知道他一直有个心结,有一个残缺得很厉害的瓷器,连羽补了许多年,一直没有能将它补好。
连意风不知道那个瓷碗的来头,但只觉得,可能他哥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将它修好了。
人啊,总得为自己的选择作出牺牲。可是他从来没有妥协过半分。
这些事,别人都不知道,连意风也是这一两年,常常来连羽这里,才清楚一些。
如今姚小同往事重提,对连意风说“他不应该在这里,做这些事”,连意风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哥做了决定的事,谁都改变不了,”连意风冷静下来,对姚小同说,“你不应该是最清楚的吗?”
“我不懂,”姚小同喃喃自语,“为什么所有的事,都要让他来扛?”
连意风一拳头砸在他身后的洒水车上,他突然觉得,自己对姚小同,是不是太残忍?
“你回去吧,”连意风别过头,不看她,他声音颤抖,“你别来打扰我哥了,别再给他添乱子了,可以吗?”
姚小同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了。
连意风回去的时候,正好看到连羽改造一辆皮卡,他蹲在一旁,帮忙递工具,低头叫了一声:“哥。”
连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知道刚才外面的动静,转过头看了连意风一眼,挑起眉毛,像哄小孩子,似笑非笑地问:“怎么?待得无聊了?要不带你去滑雪?”
连意风最喜欢滑雪,一听到连羽这么说,少年心性,马上把刚才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好啊好啊。”
话音刚落,连意风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好像很没骨气,又被他哥牵着鼻子走了。于是他立刻又把脸色严肃地一沉。
连羽斜睨他,停下手里的事,忍不住笑:“有话直说。”
连意风看了一眼他的脸色,才问:“哥,你怎么不找女朋友?”
连羽没理他,连意风便装着胆子继续说:“你也老大不小了……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子的?”
连羽扬了扬手中的螺丝刀:“皮痒了是不?”
“不是不是,”连意风抱着头,“我是觉得,你要有女朋友了,也能让那个姓姚的死了那条心。”
他突然提到姚小同,连羽怔了一下,想伸手去弹他脑门,悬在半空又想起自己的手脏,于是收回手: “小孩子懂什么。”
“我才不是小孩子,”连意风挺直了背,“喜欢我的女生能排到长城那头去,真的,您别不信啊。”
然后连意风又发现自己被连羽带偏了正题,他赶忙把话题拉回来:“我说真的,哥,反正你也不喜欢她,我看到她都觉得烦死了,再说了,不管怎么样,她都是不可能进连家的门的……窗户都没戏。”
连羽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又继续转过身工作:“我知道。”
连意风赶忙拉住连羽的衣摆,可怜巴巴地说:“那我们继续讨论滑雪的事儿?”
“那就周末,把那天那个小姑娘也叫上吧。”
连意风吓了跳:“什么小姑娘?”
“你放假那天开家长会,跑到我面前告状那个,”连羽似笑非笑,“扎个马尾,长得挺可爱那个。”
“她她她她?”连意风立刻跳起来,“关她什么事?才才才才才不理她,最烦她了!”
“你怎么说话结巴了?”连羽故作严肃,忍不住逗逗自家弟弟,“我觉得人挺好的,又懂礼貌,开会的时候你们班主任还表扬了她,成绩挺好?”
“谁谁谁谁结巴?”连意风满脸通红,“她成绩好个鬼啊!死读书!书呆子!你不知道!可烦了!”
连羽挑挑眉,连意风不敢吭声了,跳到一旁的办公室里,去写作业。
冬天天黑得早,他们在汽修厂吃了晚饭。开车回到连羽住的地方,连意风肚子又饿了,翻箱倒柜的,找出最后两包泡面。
“哥,你吃吗?”
连羽摇摇头,他满手都是汽油,很难洗干净。一直到现在他还是没法习惯这股味道,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让人猜不出来他在想些什么。
连意风懂事,倒了一杯柠檬水给他。
“哥,我下午给那谁发短信了,她说这周末没空,她朋友过生日,嗤,女生过生日最无聊了,还不就是逛街逛街逛街。”
连羽笑了笑,说:“那改天吧。”
“嗯,我就是想和您商量,”连意风神色不太自然地咳嗽了两声,“不过话先说在前头,可不是因为她不来我才改时间的,我那是因为这周天王发新单曲,琥珀作的词!”
连羽没说话,坐直了身体。他把玻璃杯放在茶几上,这杯子是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从日本带回来的,里面装了一座富士山,盛满水的时候尤其好看。
他很喜欢一句歌词,谁能凭爱意让富士山私有。
连意风的泡面好了,揭开了,满屋子的香气。这个屋子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冷冷清清的,也就只有连意风在的时候,才能有点烟火气息。
连羽想了想,问他:“你这追一个写歌词的,也能算追星?”
“那当然,”连意风用勺子挑着面条,搅了搅,面汤的颜色一下子晕开来,“琥珀人气很高的,都跟你说了是大陆版林夕,他的歌词要出合集了,您就等着瞧吧,准上畅销榜。”
连羽随手在纸盒里抽了一张纸巾递给连意风。
连意风平时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是其实家教很好,吃饭不会说话,也不会发出“嘶嘶”的吸面声。两个人就静静坐着,没多久,连意风就吃完了,用纸巾擦了嘴巴,才继续同连羽说话:“我记得有期电台做过他的专题,那个主持人说,琥珀之所以能红,因为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痛苦才是艺术的来源。他相信爱情,大部分的人也都曾经相信过,但是后来有一天,我们放弃了,他却还坚持着。所以琥珀这两个字,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种象征和寄托,就像是林夕一样,就像是梦一样。要是有一天,他不等那个人了,那他就不是琥珀了。”
连羽想起那首《我等你》,那一次姚小同的手机铃声响了很多遍,所以他印象颇为深刻。
“他不说再见,他不说不见,他不说此生还能不能见……看不见星星的夜啊,白了头的雪……等过下一季,好过忘了天长与地久……”
连羽笑了笑,有些好奇地问:“这个人为什么要叫琥珀?”
连意风想了想:“他有写过,好像是因为一个约定,你等等。”
说完,他拿出手机,在网页上搜出琥珀写的一首歌,《琥珀》,将手机递给连羽看。
“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赠他琥珀一块,他许我欢喜一世……年少的眼泪凝成双,哭也哭不到他回头……就当命运亏欠他,想必明年今日没有我……”
“这是他的出道作品,MV就是讲一对年轻情侣,以琥珀作为定情信物,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分开了,女孩子就一直她送他琥珀的树下等他……”
连羽一直盯着这首歌词,一动也不动。连意风都察觉他的不对劲了,试探着问:“哥?”
再喊了两声,连羽才回过神来,怔怔地看着连意风,他的眼眸低垂,许多许多情绪掺杂在其中。要很多年后,连意风才能读懂当时连羽的眼神的含义。
连羽声音沙哑,隔了好久才说出两个字,他说:“琥珀。”
这两个字跌落在爱与恨的深渊,窗外是一片夜色,月儿圆圆,挂在天边,照一脸荒凉,像一个遥远的梦。
佛曰,不可说。
4.
翻过了一月份,西伯利亚寒流南下,全国大范围降温。连羽不幸中招,汽修厂太冷了,只有办公室才有暖气,他连续待了大半个月,回家后就倒下了。
正好工作室那边接了新的活,连羽把他推给了别的人,叫自己的助手来家里拿上次被他借走的工具。连羽的助理是个年轻女孩子,还在念研究生。
小女生本来就一直偷偷爱慕自己的领导,一听说连羽病倒了,她直接拎了一大箱子感冒药和装着粥的保温瓶上门,还十分夸张地抱了一束康乃馨,慌忙脚乱,折腾了好久才腾出手脚来按连羽家的门铃。
连羽打开门,看到满脸窘迫的小助理,被她的架势弄得哭笑皆非。小助理扎高高的马尾,穿白色长兔毛衣,外面披一件格子大衣,看到连羽,立马松了一口气:“连老师好!”
还不等连羽开头,小助理就将自己带来的东西一股脑地塞到连羽怀中,“连老师你生病了是不是?我给你带了点这个,这个是退烧的、这个是止咳的、这个是消炎的……”
连羽有些招架不住,好不容易才将一大堆东西抱住。看着眼前明显带着讨好的意味,掀开怀中保暖瓶的女孩子,一个恍惚间,他好似看到当年的姚小同,那时候她也是这样,恨不得将全世界的好都堆到他面前,只为博他一笑。
连羽忽然有些魂不守舍地想,不知道这些年,她都是如何成长大的,他看不见她的这些年,她都曾是如何的模样。
姚小同出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一个陌生的女孩微笑着跟在衣冠不整的连羽身后进了他的屋门。
这都什么跟什么,姚小同抓狂,姐姐我在这里死皮赖脸住了大半年了,都还没进过那屋呢!
于是她大喊:“连羽!”
连羽回头看了她一眼,出自礼貌地点了点头,然后“砰”的一声关了门。
姚小同目瞪口呆,白白吃了一鼻子灰。
敢关她的门?开玩笑吧,她挽起衣袖,跟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开始敲连羽家的门,一边敲一边吼:“连羽,连羽,连羽!”
“连羽!开门!开门啊!”
连羽和他的助理在客厅里,尴尬地面面相觑,连羽揉了揉太阳穴,因为感冒严重,他此时脑袋沉得跟钻头一样。
“抱歉了。”他对他的助理说。
然后连羽走到门边,打开门,冷冷地看着姚小同:“姚小同,你适可而止。”
姚小同昂起头问他:“她是谁?”
“不关你事。”
然后连羽关上门,他在门边等了几秒,门外再无动静。
小助理小心翼翼地问:“连老师,你,你女朋友呢?”
“不是。”
见连羽情绪不是很好的样子,小助理赶紧把该带走的东西装好:“那连老师,我先走了。”
小助理走后,连羽在阳台边静静坐了一下午。他住的楼层高,可以俯瞰被烟雾笼罩的京城一角,车如流水马如龙,高楼林立。
这房子不是他买的,是签的十年长租,连羽从来没想过要在北京买房。倒不是因为房价太高,干他这行,随便一单收入都吓死人,就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在这里过一辈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恨北京。可是又为什么,执意要留在这里,他从来不敢细想。
风和雪一直没有停过,连羽在阳台坐了太久,感冒加重,他整个人烧得厉害,什么都没吃就睡下了。夜里连羽睡得半昏半醒,听到一连串急促的电话铃声。
“喂?”他十分不耐烦。
“连羽?睡了吗?”许念的声音传过来,十分急迫,“诶,你能来三里屯一趟吗?”
“干吗啊?”
“也,也没什么啦,你过来再说。”
许念支支吾吾的,反而更让人起疑心,连羽从床上坐起来换衣服,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姚小同家紧闭的防盗门。
他开车赶到酒吧,他还没找到许念,就先听到了一阵歌声。
连羽缓缓抬头向舞台中央望去,姚小同站在冷色的灯光下,半醉半痴地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那一刻,连羽觉得好似整个酒吧都安静了下来,至少他的耳朵里,只能听到一种声音。
她穿着黑色的露背吊带,涂绿色的眼影,像是徘徊在人间的妖魅。
台下人群汹涌,她在明处,他在暗处,她看不见他,他却看得见她。
一曲结束,阮丹丹和许念赶紧上千,一把将姚小同给拽了下来。还在拉拉扯扯中,连羽三两步走到了他们面前。
“你来啦?”许念松了一口气。
连羽没说看,他盯着姚小同。姚小同抬起头,看见是他,咧嘴笑了起来:“连羽。”
她面色通红,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姚小同从小酒量在院子里就只能算吊车尾,她也很有自知之明,能不喝酒就不喝酒,过节饭局上敬长辈都是用饮料,她喝成这样,连羽还是第一次见到。
许念和阮丹丹将姚小同扶出酒吧,然后就偷偷摸摸跑了,剩一堆扯不清的旧账留给连羽。
雪花静静飘落,一阵寒风吹过来,姚小同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整个人立刻清醒不少。连羽没有说话,将羽绒服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姚小同眼角犹有泪痕,她看着连羽的眼睛问他:“为什么我不行?”
为什么她不行?连羽抬起手想要为她拭泪,手悬在半空又垂下来,他语气苦涩,摇摇头:“抱歉。”
姚小同不再说话,望向街道外,后海的一条街喧嚣沸腾,夜才刚刚开始,多少灯红酒绿,多少寂寞心事,在这样的夜里更加让人绝望。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她的歌声轻轻飘荡在风中,打了一个旋,然后消失不见。
她记得连羽曾经对自己说过,如果相爱真的有感应,那么他们一定会再相遇。
所以这些年姚小同一直深信,她和连羽会再见面。如果爱情的满分是一百分,那么就算他不爱她也没有关系,只要她爱他爱到两百分,那么他们相加,依然是最完美的结局。
她本以为,会是这样的。
雪越下越大,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给了姚小同一种它会这样飘一辈子的错觉。这个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连羽,”她依然侧着头望着远处,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她又轻又苦涩地问,“我们能不能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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